涉及九名被告的「違法佔領」案宣判,其中兩位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和邵家臻,被判「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兩罪罪成。根據現時香港法例,每罪最高判刑可達七年。
根據《基本法》第七十九條,兩人若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區內或區外被判犯有刑事罪行,並被判處監禁一個月以上,經立法會出席會議的議員三分之二通過解除其職務。換而言之,兩人有機會被DQ失去議席。
圖片來源:大公報
涉及九名被告的「違法佔領」案宣判,其中兩位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和邵家臻,被判「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兩罪罪成。根據現時香港法例,每罪最高判刑可達七年。
根據《基本法》第七十九條,兩人若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區內或區外被判犯有刑事罪行,並被判處監禁一個月以上,經立法會出席會議的議員三分之二通過解除其職務。換而言之,兩人有機會被DQ失去議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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