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抹黑懲教】黃之鋒抹黑懲教人員 又缺席索償聆信被撒銷資格
【抹黑懲教】黃之鋒抹黑懲教人員 又缺席索償聆信被撒銷資格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四年前衝擊「公民廣場」,因非法集結等罪曾被判入獄2個月,他早前指入獄期間在東頭懲教所遭受不合理對待,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要求要律政司就懲教所濫用職權,使其人身受到侵犯等理由賠償16,000元。惟黃之鋒早上缺席聆訊,小額審裁處取消其索償申請。


黃之鋒在獄中服刑時,曾指在東頭懲教所中被要求脫去所有衣服,且需蹲下回答職員問題。黃之鋒投訴遭不合理對待,因沒有證據而不成立。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早前曾批評,黃之鋒一直用盡方法抹黑、醜化紀律部隊, 其後黃之鋒指懲教署「自己人查自己人」,入稟索償。為了保安理由,懲教署亦有一套規管在囚者的準則,絕不容許在囚者「喜歡什麼就什麼」,批評黃之鋒為了自己的「不如意」,就誣蔑懲教人員、令人憤怒。


原圖:大公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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