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面前 人人平等】許智峯強搶手機涉五宗罪 應否加控「搶劫罪」?
【法律面前 人人平等】許智峯強搶手機涉五宗罪  應否加控「搶劫罪」?
早前涉嫌在立法會強搶保安局女行政主任手機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昨晨遭警方拘捕,警方以涉嫌干犯「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和「普通襲擊」罪名將其帶署扣查,並由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跟進。警方經過進一步調查,許同時涉嫌「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及「刑事毀壞」。
在扣查過程中,據傳媒報道,許一度拒絕合作,又拒絕重組案情。因此,警方將來有可能加控一項「襲警、抗拒或故意阻礙警方執行職務」罪(俗稱「阻差辦公」)。
而在上述五宗罪之中,並未包括「搶劫罪」。今次事件,皆因許智峯強搶女EO手機而起,雖然許已將手機歸還於事主,但強搶手機的行為遭到社會的一致強烈譴責。「搶劫罪」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你們認為應否控告許智峯「搶劫罪」嗎?
原圖:港人講地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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