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理有據】理大聲明:鄭松泰辱國旗 損公眾對理大師資信心
【有理有據】理大聲明:鄭松泰辱國旗 損公眾對理大師資信心

熱血公民立法會議員鄭松泰因在立法會倒插國旗和區旗,被判侮辱國旗及區旗罪成。理大教職員紀律委員會其後跟進事件,最終決定不與鄭松泰就應用社會科學系專任導師一職續約,有學生在民主牆表達不滿。理大日前於民主牆張貼校方聲明,指出鄭松泰侮辱國旗及區旗一事,為大學教師及學生樹立不良榜樣,有損公眾人士對理大師資的信心,亦與校方鼓勵尊重與包容精神背道而馳。


以下為理大回應全文:


就本校應用社會科學糸專任導師鄭松泰博士因為侮辱國旗及區旗而被法庭定罪一事,香港理工大學於去年十月根據既有人事管理程序成立教職員紀律委員會跟進事件。教職員紀律委員會經過兩個多月的調查及討論。考慮到鄭博士有關行為的嚴重性、法庭的判決、以及他的工作性質,並參考了教職員紀律委員會判決過的其他個案,作出兩項裁決,其一是當鄭博士現時的合約完結後不應再與鄭博士續約;其二是校方應就鄭博士餘下任期的工作作出適當的安排以顧及學生的利益。因為鄭博士的行為偏離校方對教學人員的要求。委員會認為這裁決最能符合大學的利益。


委員會認為鄭博士侮辱國旗及區旗一事為大學教師及學生樹立了不良榜樣,亦有損公眾人士對理大師資的信心,理大一直致力推動優質教育、促進國際化,鼓勵尊重與包容,鄭博士侮辱國旗及區旗的行為明顯與校方的目標背道而馳。


委員會成員包括校內及校外人士不單有豐富的社會經驗,亦對處理職員紀律行為有相當經驗。他們按既定的職權範圍以及既定程序就鄭博士侮辱國旗及區旗事件作出獨立的調查及裁決校方管理層經過詳细考慮決定尊重委員會的裁決:並執行委員會的建議。


為執行委員會的裁決及建議。校方遂於一月十二日通知鄭博士。他現時的合約完結後校方不會與他續約;系主任亦於同日知會鄭博士及修讀鄭博士課程的同學學系已安排另一位於這個學期執教同一科目的老師代替鄭博士授課。即是說,修讀同一科目的雨班同學均由同一老師負責授課。同學會如常上課,不受影響。系主任會於鄭博士約滿離職前,就他的工作行適當編配。


原圖:港人講地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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