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人尋味】釘書釘主角 林子健Facebook又發「偉論」
【耐人尋味】釘書釘主角 林子健Facebook又發「偉論」

民主黨成員林子健月前聲稱被操普通話的內地人員擄走禁錮毆打,並於大腿位置釘上21口釘書釘而形成一個個「十字架」,警方經調查後懷疑他報假案,最終控告他一項「明知地向警務人員虛報有人犯罪」。案件已定於至明年3月13日再訊。

 

控罪指,被告於2017年8月11日在瑪麗醫院明知地向偵緝警員黃繼霈虛報有人犯罪,即8月10日下午在油麻地介乎咸美頓街與碧街之間一段砵蘭街一帶被拐帶。

 

不過,林子健今午再發帖稱自己「含冤受屈」,又說自己「寧死不屈」,以下為其發帖全文:

 

我已含冤受屈久了;已近乎失去去耶魯大學深造的機會。而且,家人和我的身心也造成極大創傷。

如今香港的法庭不一定能夠還我清白與公道。

 

但你們總有一天會知道我是無辜和被陷害,是一次徹底的跨境執法,包括:虐打、禁錮等。

 

(*希望正式審案時,大家小心察看所謂的證據。若只看表面,就如瞎子摸象,令人毋庸置疑地相信那些表面證據。唯有細心思考,便會看到箇中荒謬!)

 

感謝我一些真正的朋友對我一直信任和支持!我會信守承諾,答應你們「寧死不屈」!因為這非我個人之事,還有對香港歷史負上誠實的責任。

 

p.p1 {margin: 0.0px 0.0px 0.0px 0.0px; font: 16.0px PMingLiU; color: #212121; -webkit-text-stroke: #212121} p.p2 {margin: 0.0px 0.0px 0.0px 0.0px; font: 16.0px Helvetica; color: #212121; -webkit-text-stroke: #212121} span.s1 {font-kerning: none} span.s2 {font: 16.0px Helvetica; font-kerning: none}

原圖:大公報圖片

評論

你可能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