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東北發展的真相】新界東北發展——符合程序公義
【新界東北發展的真相】新界東北發展——符合程序公義

有網上言論質疑新界東北發展不符合程序公義。但事實真如此嗎?其實,大型發展計劃的前期工程詳細設計和城規程序同步進行,是過去一貫的做法。其他計劃如安達臣道石礦場,也是一邊進行城規程序,一邊進行前期設計。在可行情況下同步進行所須工序,是盡量壓縮發展實施時間表,盡早提供發展房屋及其他設施的必要做法。

政府規劃新界東北的土地用途時,只會考慮良好的規則原則,例如公營房屋、高中密度的私人住宅,須靠近主要交通基建,方便巿民出入,而現時新界東北土地的業權誰屬,絕對不是政府考慮因素。

一如過去其他新巿鎮發展,政府都容許私人土地業權人以契約修訂申請(包括原址換地)形式發展個別私人項目。但這次提出多項更嚴格條件,以確保用地符合政府發展時間表。其中用地面積須達4000平方米的條件,是為了確保日後新巿鎮內的私人項目,不會出現「牙籤樓」、「插針樓」的情況。同時政府亦規定業權人必須公平對待土地上的租戶/佔用人,包括向他們提供與政府清拆相若的現金補償。

此外,自1992年的東涌後,香港已22年未發展大型新市鎮,為回應市民殷切的住屋需求,本港亟需大型而完整的土地作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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