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正視聽】律政司:兩宗刑期覆核申請案件依法處理、不存在「政治檢控」
【以正視聽】律政司:兩宗刑期覆核申請案件依法處理、不存在「政治檢控」

律政司今日就部分社會人士對上訴法庭處理十三人參與立法會外非法集結案件,以及黃之鋒、羅冠聰和周永康三人案件的查詢做出回應, 律政司重申,上述兩宗案件完全依據適用法律處理,不存在所謂「政治檢控」。

律政司指出,上訴法庭在判處,兩宗刑期覆核的申請案件的最終刑期時,已考慮相關被告已完成其社會服務令,並給予刑期扣減。法庭這做法與過去處理刑期覆核或上訴案一致,即當答辯人已完成社會服務令,而又被上訴法庭判處即時監禁時的做法一致,當中並不存在所謂的「雙重追訴」或「雙重判刑」的情況。

而律政司並非在被告完成原來的刑罰後才提出刑期覆核。覆核申請是在法例指定的期限內提出,因此完全不存在所謂「秋後算賬」的情況。

原圖:部分圖片來自TVB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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