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案件】七警案 所有被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 發表於 2017-02-14 04:42 分享 讚好 0 違法佔中期間七名警員涉嫌毆打時任公民黨成員曾健超的案件今日在區域法院宣判,七名被告均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名成立,但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則不成立。第五被告陳少丹另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亦罪成,七人均須立即還押。法庭將於下午聽取求情理由。 七名被告分夠是組織及三合會調查科總督察黃祖成、觀塘反黑組高級督察劉卓毅、觀塘反黑組偵緝警長白榮斌、觀塘反黑組警員劉興沛、九龍東總區偵緝警員陳少丹、九龍城偵緝警員關嘉豪,及觀塘反黑組偵緝警員黃偉豪。七人在案發後均已被停職。 原圖:無綫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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