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錘定音非落閘 一國兩制見真章
一錘定音非落閘  一國兩制見真章

忽如一夜春風來,一錘定音給方向。隨首階段政改諮詢進入大直路,中方官員、人大政協、各方專家學者的觀點意見紛陳,單是泛民便曾提出十多個建議方案,讓人眼花繚亂之餘,亦衍生出真理愈辯愈明的效果。《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剛舉辦的「回歸《基本法》──普選行政長官研討會」,出席嘉賓雖只各自表述個人意見,但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會後的「一錘定音說」,卻已突顯雜音須清除、底線要劃定的迫切性、重要性。要推動政改,不能再容漫天開價,議而不決不行。

一錘定音的原意是指在製造銅鑼時,打出的最後一錘,以便決定鑼的音色,套用在香港的政改發展,則是政改的最終方向。須指出,香港各界談政改,已經談了二十多年,可以想得出、說得出的方案構思,都曾被反覆再反覆地再三討論,但到今天,連什麼是真普選也是一個言人人殊的虛幻議題。因此,一錘定音絕不是讓政改諮詢提早落閘,而是為政改提示指向,避免政改討論繼續淪為無聊吵耳的政治口水。

北大饒戈平教授的理據很清晰,就是普選和政制發展,都必須在一國兩制原則之下依法有序推行,中央對香港的政制發展有主導和最終決定權,而普選必須嚴格按照《基本法》和人大決定,在符合香港實況下循序漸進,並且體現均衡參與,不能打民主旗號與法律對立。

至於特首以及特首參選人選,都必須愛國愛港,更是政治與法律的融合,畢竟,作為連接中央和香港的政治橋樑,獲中央授權在香港行使管治職責的特首,若連「擁護香港回歸祖國、擁護並遵守《基本法》」這基本要求也不能、不願達到,合理嗎?市民接受嗎?

民主的根在法治

至於提名機制方面,饒教授指出,提名委員會的提名權力,具有專屬性和排他性,不能任由個人或團體自行組織、決定或更改,這都是法律的基本原則,不能簡單一句的民主口號,就可隨便將法律條文、制度框架推動重來。民主的根在於法治,偏離法治,即使是好心也只能做壞事。

目前鬧得火熱的烏克蘭事件,正好給那些幼稚但熱衷政治的政黨或團體,上一堂現實的政治課。1991 年獨立的烏克蘭,一直在追尋民主、自由、發展的美夢,但不到二十五年便被一小撮寡頭政客和財閥只顧私利,用民粹操控百姓手法而毀於一旦。就是因為百姓不了解民主,所以被民主搞垮了,就是個沒有自我控制能力的民主,終會造成國家的動亂。

類似的場景,其實在近年形形色色的顏色革命、佔領行動中反覆展示。

須強調,提名權、投票權都只是個人權利的一部分,而上街抗爭也只是表達訴求的其中一個方式,與民主有關,但不能劃上等號,更不能將其視為唯一的目標。因為,政制是社會整體發展的其中一個縮影,既涉及特首和立法會的組成和人選,更關乎特區的長遠願景、制度配套、港人質素,以及特區在國家發展大局中的位階等關鍵因素。

歸根究底,就是一國兩制原則的未來發展的方向和動力,一國兩制既讓香港避免主權回歸時所面臨的震撼,亦讓香港在經歷政經衝擊時避免動盪。

面對今天的政治亂局,唯有如林鄭月娥司長所說,一切回歸《基本法》,雜音可參考、正音要堅持,一國兩制是香港的特殊優勢,也是未來發展的必然航標。

原文轉載自《信報》 2014年3月24日

原圖: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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