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大會今天有機會恢復二讀《2014版權(修訂)條例草案》。知識產權署署長梁家麗今早回應泛民或提中止待續議案時表示,政府已充分諮詢業界及公眾,認為泛民提出引入美國採用的「公平使用」原則,但當中何謂「公平」,其實並不清晰,有機會引發極多訴訟。
梁家麗重申,版權條例已多年沒有修訂,舉例以往並沒「串流打機」或「翻唱」等網上行為,故香港不能一直拖延不修訂。她又指,網上「翻唱」行為在條例修訂前和修訂後,均有機會是民事侵權,反而修訂後就會清晰表達民事和刑事的分別,以及刑事門檻。
梁家麗亦提到,泛民提出的三項「修正案」,例如「版權凌駕合約」只有英國落實,經驗太少、「公平使用」原則比現時建議的「公平處理」更不清晰,不代表是一個較先進的豁免方案,加上多個歐盟國家都是引用「公平處理」,政府亦已就此作了三次諮詢,不會再重新諮詢。她重申,目前的草案已是最好,所提出的六項豁免,每一項都有其原因,希望議員理性討論,修訂實施後將來可再與公眾探討改善空間。
資料來源:知識產權署署長梁家麗電台訪問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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