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集團旗下《蘋果日報》及已停刊的《爽報》,在前年三月的大角咀夫婦被殺肢解案進入司法程序後,派記者到監獄採訪被控謀殺的死者兒子周凱亮,並且刊登訪問內容。
《東方日報》今天以頭版報道,代表律政司的資深大律師翟紹唐指,兩報刊登了不能在上述謀殺案呈堂的材料,律政司今次提出檢控並不是針對新聞自由,而是因為若有報道「去得太盡」,便構成干預司法程序的風險。在案件審訊期間,報紙自行偵查報道,找更多資料,會變成由報紙審訊案件,而非由法庭審案。
翟形容又稱,今次是「非常嚴重的藐視法庭」,兩報以煽情手法報道,而報道資料完全來自周凱亮,令讀者以為內容可信,當中有人可能成為該謀殺案的陪審員,而一些控方證人見到周已招認後,亦可能拒絕出庭作證,涉案報道甚至有成為申請永久擱置聆訊的實際風險。
他續稱,即使報道最終無影響到該宗謀殺案的審訊,亦只是沒有加刑理由,但非求情理由,強調不能把因藐視法庭而被判的罰款當作經營報紙的附帶成本。
案件編號:HCMP 1851,1852/2013
資料來源:on.cc東方報業集團
原圖:topick.hk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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