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官指擁護者可高唱國歌,不擁護者也應莊重地對待。//
去年6月6日,世界盃亞洲區外圍賽港隊對伊朗隊在香港大球場上演期間,一名19歲青年涉嫌在播放國歌時刻意「擰轉面」,他早前否認一項侮辱國歌罪,經受審後今日(3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林子康押後判刑至8月13日,待索被告的背景報告。期間被告續獲保釋,新增條件不准離開香港。
19歲被告劉本晞,報稱學生,被控於2024年6月6日,在香港跑馬地東院道55號香港大球場公開及故意侮辱國歌。
林官裁決時指出,本案爭議點為被告的行為是否構成侮辱國歌,以及他是否故意作出行為。林官同意被告的行為構成侮辱,指出國歌代表了民族自豪、團結、身份認同;對國家主權統一,領土完整的自豪和讚賞。案發時正值國際賽事期間,播放國歌時,國歌應為焦點。而球場座位環繞草地,合理地應面向草地肅立,以示尊重。
辯方指被告有肅立,惟林官不認同,指被告背向草地,不是為了看向螢幕,明顯是不莊重的行為。林官續指,被告雖沒有作出干擾他人的行為,但被告轉身並低頭的行為是在表示,如此無視、漠視國歌的行為是在損害國歌的重要性。當時的影片亦顯示被告在播放伊朗國歌時都有鼓掌及肅立,顯示他知道自己應該做什麼,亦知道其行為是會帶來損害國歌尊嚴的後果,惟被告故意作出涉案行為。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行為不涉暴力,未必有人注意到,希望法庭考慮以緩刑方式處理。裁判官聽罷陳詞後,決定先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才判刑。
圖片來源: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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