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焦點短打】EP459:美政客卑劣施壓促放黎智英 威脅制裁港法官注定徒勞無功

//這些攻擊絕對阻礙不了香港司法機構的公平審理,以及執法機關維護國家安全的堅定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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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今日是審理的第二天。不過,一些外國勢力,仍然死心不息,繼續施壓,更出言恐嚇,企圖影響審判。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主席史密斯及聯席主席默克利發聲明,威脅特區政府要無條件釋放包括黎智英在內超過1000名所謂的政治犯,否則就會制裁參與這件案件的法官和檢察官,簡直是荒謬絕倫、橫蠻無理。


美國一直以來,都用各種藉口制裁香港的官員,利用「香港牌」來打壓中國發展,今次自然不會放過這個機會。(CECC)主席史密斯(Chris Smith)及默克利(Jeff Merkley)表示,黎智英是一個充滿信仰和信念的人,今次的開審是政治起訴,也都是特區政府鎮壓政策的悲劇云云。


黎智英不是政治犯


這些美國政客,開口閉口都說黎智英是政治犯,我們在這裡已經不下一次說到,黎智英現時是因為商業犯罪,欺詐科學園而被判入獄5年9個月,絕不是什麼政治犯,而他之前因為組織非法集結的案件而入獄,亦因為上訴而獲得減刑,這些法例在美國也是有,美國政府也絕不吝嗇去動用這些法例。


美國三藩市上月有示威者因為要求以巴停火,而在當地的海灣大橋堵塞交通示威,最後三藩市警察拘捕81人;上星期有幾十人在白宮門外示威,呼籲以巴停火,結果有40人被捕,難道這些人都是政治犯嗎?美國國會議員有沒有要求制裁三藩市及華盛頓的法官及檢控官?


任何人犯法,都需要負上責任,接受審訊及刑責,不是因為他是傳媒機構的老闆,就可以用「新聞自由」、「言論自由」逃過罪責。美國本身亦有至少20條國安法例,遍布美國法律各處。昨日都提及、揭穿美國監控全國計劃的斯諾登,以美國現在的標準,他也是一個不折不扣的政治犯。


美國的國安法例,遍布包括《間諜法》、《國家安全法》、《中央情報局法》及《保護美國法》等,一旦涉及這些法例,就會由聯邦調查局直接負責,就好像國會衝擊一案,就由聯邦調查局抓人與檢控。


例如《保護美國法》就允許執法機構可以監聽美國境外的人;《間諜法》會重罰散播資訊,從而對國防不利的人,最高可以死刑;《外國使團法》就是限制外交人員在美國的活動,甚至可以列明相關人士為外國代理人。美國還有一堆國安法例,比香港嚴苛百倍。


鄒幸彤淪西方政治武器


所以,美西方國家在這段期間,肯定會不斷藉任何機會攻擊香港及內地。不只是黎智英,鄒幸彤最近也獲法國和德國政府頒發「人權和法治獎」,德國外長貝爾伯克及法國外長科隆納日前公布今年 12 位得獎者,聲稱這些人都是致力捍衛人權的非政府組織領袖,當中包括鄒幸彤。


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就批評,香港是中國的香港,香港事務純屬中國內政,任何外部攻擊抹黑都動搖不了香港特區依法執法的堅定原則,也動搖不了中方維護國家安全的堅定決心。特區政府表示,鄒幸彤被控一項「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已交付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等候審訊,司法程序仍在進行中,但兩國外交部以「人權」和「法治」之名頒發所謂獎項予鄒幸彤,顯然與尊重法治精神背道而馳。


任何地方都有自己的法治


每個地方都有自己的法治,香港所有國安案件,都是有嚴謹的司法程序,絕不比西方任何一個國家兒戲,但這些西方國家,就不斷施壓,干預中國內政,企圖破壞香港的法治,正正就是打著「人權」幌子行霸權之實。


無論是黎智英或是鄒幸彤,他們的案件都進入司法程序,現時要做的,就是靜待法庭的審訊及裁決,無論西方怎樣施壓,都是於事無補。美國下年就是大選年,何想而知,這些攻擊肯定會陸續有來,但他們注定都是徒勞無功,這些攻擊也絕對阻礙不了香港司法機構的公平審理,以及執法機關維護國家安全的堅定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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