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加速拆牆鬆綁 推進「國藥港用」
促加速拆牆鬆綁  推進「國藥港用」

受限於本港現有新藥註冊制度,「國藥港用」阻力重重,令一國之內的本港病人無法受惠於國家的科研成果,有藥無得用。有團體倡議政府「拆牆鬆綁」,考慮將目前兩張CPP(藥劑製品證明書)的標準減為一張,或仿效澳門審批安排,意見值得有關部門研究,盡快修例容許只持有內地註冊認證的新藥可在港註冊,同時加以優化,讓更多病患受惠。使罕有疾病及癌症病人「重燃希望」。


有市民6年前證實患三期大腸癌,經化療及西方標靶藥等治療後,不但出現脫髮、食慾不振等副作用,病情更惡化至四期, 2020年被告知「藥石無靈」,但轉至私家醫生,接納建議並服用內地藥監批准的國藥後病情好轉,且價格比西藥便宜一半,精神及健康有提升,更能與家人一同旅遊,享受美食。


內地已升級為「智造大國」,藥物創新也進入快車道,受益於藥物評審制度大改革、資本湧入及人才積累,國產新藥在滿足內地的同時,也不斷走出國門。香港本是近水樓台,何必硬要捨近求遠?燃眉之急,遠水怎能救近火!


本港醫院加快引入國產藥物,可為病人提供多一個選擇,這並不意味著香港要降低審批標準,已有嚴謹的藥物審批制度,不論引入外國藥還是內地藥,都是嚴格依法依規而行,採取高標準,品質絕對有保障,市民大可以放心。事實上,疫情期間,退燒藥「撲熱息痛」缺貨,也曾引入內地相關藥物,解決了市民一大難題。


行內專家分析指,五年來75種內地新抗腫瘤藥進入市場,但港「第二層審查」要求國藥需兩張CPP才可申請註冊,阻礙了國藥入港。不少案例反映香港供癌症患者選擇的藥物有限,且費用昂貴,對病人不公。患者雖可透過「指定患者藥物」申請使用未經註冊藥物,但手續繁複費時,亦變相要醫生承擔用藥的責任,阻礙之大不言而喻,剝奪好多癌症病人得到治療的機會。


國藥進入香港將帶來市場健康競爭,令病人受益,醫界期望政府考慮有序引進已註冊國藥,例如「呋喹替尼」早在2018年已獲國家藥監局批准在內地銷售,並進入內地醫保處方藥集,反映該藥在醫藥界的認受性及安全有效,本港可考慮批准以1張內地CPP優先引入。


重症病人的最佳用藥時機不容置疑,一旦錯失將難以挽回。根據現行機制,醫生需嘗試所有現有治療手段後,才能申請使用國藥。現時「指定患者藥物使用計劃」從入紙申請到獲得藥物,最快也需時三個月,甚至長達九個月,而藥物零售亦帶來額外費用。有議員表示,政府應進一步優化本港藥物註冊制度,包括考慮將兩張CPP減為一張,或仿效澳門修例容許只持有內地註冊認證的新藥物在港註冊,以縮減註冊時間。


眾所周知,內地是國際上最大的製藥材料供應地,近年不斷有研發新藥申請到歐美上市,部分已獲批准。種種事實說明國藥愈來愈得到國際社會認可。道理一字咁淺,歐美都可以採用中國製造的藥物彌補本身的不足,在港理所當然無理由人為拒而用之。即便舊規定有牴觸,修例並不難,關鍵是當局要有遠見,以民為本面對現實,新思維突破規條,措施當果斷,有心有效有力。


原圖: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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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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