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文章】宜用更具成本效益的方法去助市民安居
【獨家文章】宜用更具成本效益的方法去助市民安居

特首李家超近日非常懇切地回應對簡約公屋建議提出質疑的人士。李特首稱:冷冰冰的數字不會反映住在不宜居處所的市民的苦況。他呼籲立法會眾議員支持逾三百億港元的撥款,讓簡約公屋建議盡快落實。 


李家超先生能易地而處去想像其他市民的苦況是香港人之福。推己及人是中西文化都視為倫理道德的「黃金律」(Golden Rule)。首屆特首董建華先生經常掛在嘴邊的「急市民所急、想市民所想」,同樣是黃金律的另一闡述。 


然而,筆者認為要助市民脫困有比簡約公屋更快更有效的方法。 


首先,簡約公屋即使全速推行,最快亦要在兩年後來才可開始陸續落成。有報導稱該等公屋使用期僅得五年,使用五年後便會拆毀。政府稱3萬伙「簡約公屋」,每個單位平均成本89萬。這比傳統公屋高出37%。89萬平分60個月計,得14333元,而且還未計營運管理上的支出。 


其次,簡約公屋選址和社區配套未必吸引,而居民還要支付公屋租金九成的費用。且居民是否樂於「搬來搬去」也是疑問。到時倘若得物無所用,便可能造成更大的浪費。 


我建議用同樣的金錢的一部分,改用以補貼持有物業的人士把適當的單位改建或為宜居的「認證單位」,人均居住面積不低於70平方呎,再以「合理價」租出。當然,合理價須給業主合理的回報,像我們的電力供應商也有商訂了的回報率,並反映不同地點的吸引力。300多億元另一部分可用以補貼租客的租金。「認證」即認許為符合包括設備、安全,和衛生等要求。筆者原則上不反對部分單位可以由一層單位分間出來,認為縱使是「劏房」,只要符合規定也可以宜居。 


自從2010年十一月本港引入額外印花稅以來,本港樓市出現了重大變化。由於細單位的業主傾向不換樓,以免一旦換樓而在兩至三年內有需要把單位出售遭徵額外徵稅,細單位的二手供應大幅減少。2011年起,細樓樓價和租金出現了空前的、像脫韁野馬般的升勢。今天小單位的呎價和呎租都反而比大單位的為高。這正是近十餘年納米樓和劏房湧現的原因。 


如今,如果政府勇敢地用三百億元部分補貼業主把大單位依法「劏」為兩個甚至多個合規的小單位,並用部分補貼租戶,我們就可以短時間內提供大量單位改善市民的生活。這不違李特首古道熱腸、盡快濟人於苦難的原則,還可惠及更多人,而且會更環保,和可能給受惠人更適切的居所。 


何以這方法還可惠及更多人呢?原因是我們會永久地大大增加小單位的供應,很多不符合公屋輪候冊資格的人士亦會因租金回落而受惠。筆者同時也一再呼籲特區政府盡快撤辣,盡快給樓市復常,否則經濟蕭條,失業人士的苦況,推己及人的我們又於心何忍呢?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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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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