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文章】黃金守則是公共管治的黃金標準
【獨家文章】黃金守則是公共管治的黃金標準

「黃金守則」指推己及人、易地而處。這「守則」堪稱名副其實的「普世價值」。其內容可見諸東西方的文化。孔子在論語中有云: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而西方的聖經,包括新約舊約,均告誡信眾要愛鄰如己、愛人如己。對於政府施政,固然要考慮政策對不同持份者的影響,當中所謂持份者就是可能受影響的每一個人。約翰·羅爾斯(John Rawls) 在其正義論呼籲為政者要嘗試暫時徹底忘記自己的身份(behind a veil of ignorance)。在毫無既得利益的包袱下,才可以中肯地評估政策是否可取,是否有利於公共利益。這正是拙著「Public Policy and the Public Interest」(Routledge) 對公共利益的演繹。


今年11月1日,在內地蘭州,一名3歲幼童因吸入一氧化碳急需救援。不幸由於當地嚴守防疫守則,小童來不及救治死亡。事後群情洶湧。但據163.com報導,上一天甘肅全省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領導小組會議在蘭州召開,甘肅省委書記、省疫情聯防聯控領導小組組長尹弘才呼籲:防疫控疫應避免「簡單化、一刀切」。但小童父親曾于當天12點15分至13點06分期間,撥打了6趟120急救電話,救護車還沒有到來。類似事件已發生多起,反映前線人員靈活性危機性警覺性不足。我們盼望,施政者和前線人員都能顯示承擔,能堅守「黃金守則」,守護我們的公共利益。


上周末本港一個時事節目談到香港法律不容許安樂死,這對很多長期受病魔折騰和心力交瘁的照顧者造成很大困擾甚至釀成悲劇。今年九月,一位長期照顧其患末期肺癌的妻子就因殺害她被判罪成。法官黃崇厚指被告也是受害者,又稱本案屬悲劇,並指被告深愛妻子,只是在極端情況下選擇讓妻子安詳離去。法官考慮到被告已被還押2年半,遂判處感化1年又表示希望被告能盡快重新生活。


為什麼香港選擇在任何情形下的不會容許對人進行安樂死,卻又容許對動物進行?原因是對決定有影響力的人士選擇讓自己感覺良好,因而背棄黃金守則寧取漠視當事人痛苦的選項。其實,只要加設一些條件和程序,容許指定情況下進行安樂死也不會帶來濫用誤用,而是真正守護全港的公共利益。


立法會議洪雯最近在一篇評論文章指出號稱重視效率的香港居然經常出現「低效公平」的情況。她指出鋼鐵加工業投資量大、回本期長。一間位於青衣的鋼鐵預製加工廠。自2016年開始運作以來,仍未曾出現盈利,卻已被通知不獲續租。為了讓其他有興趣加入這一行業的人有機會來投標,以達至「公平」於是會公開招標競投。據稱,中標者將在原址重建廠房,從事同樣的業務。原來的工廠當然也可參加競投。


這個安排,在黃金守則指引下,顯得格外突兀。政府顯然沒有易地而處想及對落重本的投資者是否公平。政府今天可以這般追求所謂公平,投標者可有信心作長線投資嗎? 


筆者建議,若真的要重新招標,應讓原有廠房以經折舊後的剩餘資本值作為投標價的一部分,而且歡迎成功投得的新投資者以同樣經折舊後的剩餘資本值去買入舊廠房 。當然折舊後的剩餘資本值可以交由獨立的專業估值者評估核實。  


近期工業意外致死、大閘倒下致死和大樹倒下致死事件紛至沓來。筆者曾撰文建議業權者應付起碼百萬元罰金,罰金並應馬上轉交受害人家屬。這也是黃金守則的體現。


原圖:政府新聞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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