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外國經驗考量創新及科技顧問的創制
從外國經驗考量創新及科技顧問的創制

政府開設創新及科技局(「創科局」)兩度觸礁,特首梁振英委任原為局長人選的前理大副校長楊偉雄為特首的創新及科技顧問,兼任行政會議成員及創新及科技諮詢委員會(「創諮會」)主席。這個安排有意見認為是臨時及可能「降格」(創諮會的前身創新及科技督導委員會﹝「創督會」﹞原由財政司司長擔任主席,並有督導權)。究竟如何閱讀這個創制對香港創新及科技發展的意義?本文從外國經驗考量現今政府的做法。

臨時及長久創制的問題

美國總統辦公室設有美國總統科學及技術顧問委員會( US President's Council of Advisors on Science andTechnology),有21 位成員,向總統及政府高層提供科技意見,並保證行政部門之間的科技工作獲得有效統籌。

英國政府設有首席科學顧問(Government ChiefScientific Advisor),負責向首相及內閣提供科技意見;政府首席科學顧問是「政府科學辦事處」(Government Officefor Science)的負責人。

不容否認,香港長期是個重商近利的社會,這是她的優點和缺點。香港擴展經濟增長點依靠創新及科技,可說是社會上較大的共識,立法會對成立創科局亦有較大支持。若香港要擴展經濟空間,政府高層不但要重視科學,社會亦要尊重科學家的貢獻。創新及科技顧問及相關諮詢委員會便負有推廣科學、科技及創新的任務。

香港是否有人才條件呢?

香港有足夠成為特首轄下的創新及科技諮詢委員會的人才。去年中獲得的相關數字是:內地「中國科學院」的香港院士有22人,香港「中科院」的外籍院士有7人;另「中國工程院」的香港院士有7人,香港的外籍院士有3人。

香港科學及科技方面享有的聲譽和發展潛質不少,如醫學(肝移植、血科等)、中醫藥、公共運輸工程及電子工程等。

從這些外國和本地實況來看,特首的創新及科技顧問、高層次的諮詢委員會是有實力和有必要的,可以是一個臨時、也可是長遠的編制;因為它與創科局的架構並不相悖,可說是相輔相成,尤其是吸納科學及科技人才,可補政府行政考慮的可能缺失。當然,政策與制度的創新貴乎適時與適度。

改督導為諮詢並非降格

政府高層由財政司司長任主席的創督會,轄下有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及創新科技署的編制。限於級別,兩個政府部門推動香港社會及政府內部創新及科技工作的力度還有不足之處,因此今屆政府考慮到經濟發展的擴展,才有創科局的創制。上文筆者提過香港社會的商家特質對創新及科技的態度實有改變的需要,因此,創諮會的工作與創督會分別為對外倡導角色而言,前者較重。這即是性質不同,並非決定其實際影響力。例子是政府高層的家庭議會原本由政務司司長任主席,但今屆政府改為非官方人士出任主席,其本意就是其負有倡導的角色。

當然,創諮會的功能是否有效一直有不同觀點。目前的安排,如上文談及美國與英國的經驗,均為最高層領導的顧問;以香港情況而言,亦是參考外國經驗而已。不過,中國先賢孟子對制度及人的因素的思量是「徒法不能自行」,即有法律、制度及組織,亦要靠人推動,若因而稱之為什麼人治,會較為武斷。這是中國人傳統政治智慧之所在。我們不應過分迷信制度,但缺乏制度又實在較難辦事。總之,取之中道,有制度,亦要有人的質素、魄力及靈活性。

總結

今天香港的政治現實是一個泛政治的社會,不少評議均有前提與原則的考慮而失之中道。本文目的是透過一些事實和經驗的陳述,考慮特區政府在特殊政治限制之下,為香港整體社會和經濟打開一個就算是小小缺口也好,讓夢想還有存在的空間。

眾所周知,筆者所言特區政府面對的特殊政治限制,是由於立法會泛民主派「拉布」所造成的。特區政府作出是次制度安排作為應對,事不得已,但從本文的討論,這應對亦不失其可取之處。當然,創新及科技顧問與創諮會的創制究竟有多少成效,是一個需要時間驗證的問題。關鍵是什麼也不做,還是參考外國經驗與香港的具體情況,戰略性抓緊機遇,推動改變、迎接生機呢!

原文轉載自《信報財經新聞》 2015年3月5日

原圖:網絡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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