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夜有痛楚 天亮有喜悅
黑夜有痛楚 天亮有喜悅

新地前聯席主席郭炳江因一項串謀干犯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而被判刑,雖然落在罪中,仍得到主審法官、員工及家人的同情和肯定。黑夜有痛楚、天亮有喜悅,既是郭炳江的現實寫照,更反映他的磊落心志。

被喻為香港史上最重要刑事審訊的許仕仁貪腐案,經過一百三十三日聆訊,案件暫時告一段落。其中,郭炳江已以法官引導陪審團時出錯,導致陪審團做出不合常理裁決為理由提出上訴,而其他被告亦表明會上訴,案件的最終發展和各被告的罪罰清白,仍有待觀察。

誠然,案件已進入司法階段,外界不宜質疑更不容妄自評論,但綜觀過去兩年的案情進程和相關新聞,本人有一些片面想法、感觸,如骨骾喉,一吐方快。

第一,作為一家千億企業的掌舵人,與政府的第二號人物,私底下有巨額錢銀瓜葛,惹來官商勾結的質疑,可以理解;但在法治社會,有理由相信與真憑實據,是兩碼子事情。無罪推定原則會否因涉事人身分或涉事銀碼,在茲事體大的情況下,有其他的考量?

灰色地帶可有劃界線

第二,官商勾結的關鍵點,在於彼此間的對價式利益輸送,不存在個人形式的欣賞或餽贈,一分錢一分貨,付出的每一塊錢,是否都會有可以計算追查的回報?

第三,官商交往和官商勾結之間,會否存在一些灰色地帶?可曾為這些灰色地帶劃下清晰的界限底線?

本人關注的不僅是個別人士或企業的榮辱盛衰,而是官商勾結這個萬惡,卻似是無邊的指控,在法理與人情之間如何達致無縱無枉的均衡。

撇除法理,還看人情。篤信基督教的郭炳江在被控後,曾以「黑夜」形容當時時期。而在兩年後,法官同樣以「黑夜」比喻判刑,他先稱許郭炳江是好人及真誠待人,「你多年的善舉,令你贏得應有聲譽;你是真正的慈善家,而非純粹做施捨。」繼而說:「肯定你會從中吸取教訓,亦會比其他人更體會到黑夜中有痛楚,但迎接未來時會有喜樂。」

判刑前仍出席慈善活動

由黑夜到喜樂,郭炳江在入獄後翌日,向探訪的子女表示,雖然受到困苦,但仍堅持信念:「The joy will come in the morning!(天亮時會有喜悅)」。

事實上,在判刑前的一個月,他仍出席挪亞方舟「五餅二魚」活動,更粉墨登場參演愛心魔術劇,飾演挪亞一角,呼籲「大家要分享歡樂給其他人,不但愛惜身邊人,亦要關心動物及大自然,好好愛護這個世界」。

本人同為教徒,雖與郭炳江素昧生平,但通過今次訴訟的前前後後,感思他「不致因俗世的試煉而倒下、不要放棄、不要退縮、重拾力量、自強不息」的禱告,對他產生由衷的敬仰,祝願他未到天亮便已有喜悅,還回應有的清白。

原文轉載自《星島日報》 2015年1月14日

原圖:rthk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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