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情事理」還是「矯情歪理」?
「人情事理」還是「矯情歪理」?

教師一向是令人敬重的職業,相信不少人和筆者一樣,小時候寫「我的志願」時,都寫上「老師」,因為喜歡老師,也因為信任老師。老師除傳授知識,也教我們通達「人情事理」。然而,在這個歪理充斥的社會什麽是「人情事理」?出自近日頻頻護短的教協副會長及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之口,會否有點矯情別扭?

 

近日前特首梁振英呼籲公開失德教師名單,令家長有所警惕,並從法庭案件及報章報道中搜集了18名於過去一年被告上法庭、涉嫌犯刑事罪行的教師資料分享到網上,令到葉建源暴跳如雷,特別搞了個記者會,連珠炮發,狠批此做法「在人情事理上完全不能接受」。但讓家長、學生以至社會知道身邊有沒有這些教育界的害群之馬做了失德、違法之事,既保護學生和家長的利益,又保障學校及其他教師免受牽連,不是更好嗎?葉議員為何氣急敗壞,硬說此舉不合「人情事理」?

 

來說是非者 便是是非人

 

事實上,梁振英及其轄下《803基金》網頁所公開的資料,都是上過法庭或經傳媒報道過的公開資料。據新聞行家告知,在場記者已經兩度「提醒」葉建源,那些涉案老師的名字及資料都是公開資料,甚至是法庭提供的,在法律上沒問題,葉建源才急急改口;「一時亂了」的他,就辯稱此做法「不單是法律的問題,是人情事理」、「基本做人的態度」。但這些涉案教師,犯的都是刑事罪,有些案情嚴重、有些還判了刑。調查中的不能說、被起訴的不能說、被定罪都不能說、法庭判了公開了的也不能重提?原來對於教協葉建源,包庇失德教師,是做人應有態度?護短是「人情事理」?

 

若說是「人情事理」,當失德教師向年幼學子、才幾歲大的孩子灌輸仇警、違法、港獨等觀念時有顧及「人情事理」嗎?以教協為首的教育界人士,即使知道也不處理、不公開「問題」教師姓名、所屬學校,令家長擔心但又無法得知「問題」教師及其學校所在,更不知子女會否受影響,這又合乎「人情事理」嗎?就如筆者一位家長朋友說:「就算請個家傭也要查一下佢個底乾唔乾淨喇!同仔女揀學校點解唔可以知有冇老師犯法呢?」

 

護短包庇 談何專業

 

葉建源上綱上線說這是「文革式批鬥」,但是大家別忘記,現在要針對的是少數的害群之馬,在保護孩子的立場上,難道家長沒知情權嗎?所謂「人情事理」,學校有失德甚至涉嫌違法的教師,危及子女,而家長不知情,合情理嗎?教協不公開、不譴責失德教師,反而攻訐揭發者或倡道公開失德者資料的正義之士,又合情理嗎?按教協的邏輯,連法庭都不能公開犯法者的資料吧?教協從頭到尾也在包庇護短,眼中只有部分「教師」或少數「失德教師」的利益,甚或乎是他們手上的選票,而不顧及家長、學生的福祉。老師不是要有教無類,培育保護學生嗎?教協的做法,只暴露出他們的「矯情歪理」!

 

原文轉載自《星島日報》 2020年10月15日

 

原圖:rthk、網絡圖片、中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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