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提名可行嗎?
公民提名可行嗎?

成為加拿大公民並在加國生活了接近二十載,期間雖然經歷過無數次聯邦大選、省選和市選的投票,但對提名候選人則毫無參與的經驗,對此也不曾思考或提出過任何的要求。直至香港熱烈討論普選特首的方案時才猛然醒悟:選民是擁有提名候選人的權利的,只是我們忽略和沒有爭取罷了。不過從現實的可行性去推想,如果加拿大的所有選民都爭取及參與提名聯邦首長、省長和市長的候選人,不知從哪裡入手才可達到最公平的原則呢?

加拿大的每次選舉,無論是全國性、省級或市級的,候選人大多是由政黨推薦出來的代表,選民只能在有限的選擇下投下自己神聖的一票。唯一例外是競選市長一職的候選人不一定有什麼政黨背景,個別參選者如自信有機會勝出也不妨一試。在下一屆多倫多市長選舉時便有一些力圖爭取從政經驗的年輕人參加,他們勝出的機會當然少之又少,但依然興致勃勃。香港熱衷政治的同路人是否同樣嚮往這一著,所以才會挺身而出,躍躍欲試?

一些香港政客認為政黨提名便含有公民提名的意義,筆者對此不敢苟同,因為香港黨派眾多,背景複雜,代表性非常局限。如果任意由他們推薦一個或多個候選人,只有令選民眼花撩亂。萬一一個身分不明的搗亂份子當選特首,將來處處和中央對著幹,香港將會亂作一團,這絕非香港之福。既然公民提名在技術上不可行,代表性有限的政黨提名也是不應受到支持的。

回說加拿大一些由一人一票選出的行政首長,一旦他們的所作所為與所屬政黨的主張有所衝突或不再符合政黨的利益時,也隨時會被推倒。選民對這些決定卻無權過問,只有眼巴巴看著這些當權者黯然引退。加拿大的民主制度其實留下不少空間由政黨操縱,選民的無奈可想而知。

香港人經歷過長期的殖民統治,對民主的訴求當然殷切,但千萬不可操之過急,對公民提名的可行性必須慎重考慮,否則容易陷入一些野心家設下的陷阱,使香港永劫不復。

原圖:網絡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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