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犯法與庶民同罪
議員犯法與庶民同罪

立法會被打得稀巴爛,行兇者逃之夭夭,市民看到眼火爆,警察恨得牙癢癢。

 

跟我一起看電視直播暴亂的女兒一直問: 「點解唔拉?點解放佢哋走?」我都好想知,唯有告訴她: 「可能是戰術,之後會拉的。」女兒反駁: 「都走晒,點拉?」我無言。

 

坊間傳出很多不同版本,空城計、死士論……真真假假,信不信由你,但我看到的,卻是教育效果,孩子在新聞片段面前,見證一幕幕嚴重犯罪而不用受罰,電視機旁邊的父母,許多都像我一樣,面對孩子的問,啞口無言。眼前畫面,將成為這代人的法治標準,假如下次有人在牆上塗鴉,警察干預,他們會說: 「暴徒亂塗立法會都可以,我噴少少又算什麼?」

 

雖然,大搜捕開始了,但老老實實,能抓到的只是冰山一角。斷正不拉,事後再拉已太難,況且暴徒全部蒙頭蒙面,拉到告得入更難。我相信,那天破壞立法會的九成罪犯,都不會被繩之於法。法治?我們還配談法治嗎?今日政治已凌駕法律。

 

全世界目擊的暴行,立法會爛得完全不能運作,但陳方安生和曾鈺成竟異口同聲說,希望政府考慮特赦這些年輕人。特赦的大前提是你有罪,即是說,原來大家都心知肚明,這些人在犯罪。

 

有段視頻傳播得很厲害,是立法會議員毛孟靜在衝擊的暴徒前苦口婆心勸阻,她原話是這樣的: 「年輕人,暴動罪係十年 ,你諗下值唔值得?」又是鬼拍後尾枕,原來,第一個把事件定性為暴動的,是毛議員;原來,大家心知肚明,砸爛玻璃門,衝進立法會,就是一場暴動。

 

另外還有段視頻,是拍攝一班最後的佔領者在立法會議事堂商討去留,其中一個暴徒這樣說: 「請務必自己走,唔好留喺度,因為呢個位議員講到明唔保我哋,我哋留喺度,難道要為佢哋爭取光環咩?」原來,議員跟暴徒之間已有包庇的承諾,那當日曾在立法會內出現的議員,通通都是暴亂幫兇的嫌疑犯。

 

明知犯罪卻以議員之名做保護罩的,還有鄭松泰。TVB新聞拍攝到他為暴徒引路上二樓破壞,是證據確鑿的煽惑及參與暴亂了,鄭松泰沒口罩面罩,他的樣子聲音人人認得,如果警方都不拉,如何服眾?

 

一班立法者在全世界的眼睛下公然犯罪,如果這樣都能逃脫,如何說服市民,我們還是一個法治社會?

 

原文轉載自《大公報》 2019年7月05日


原圖:視頻截圖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149
嬲爆
12
驚訝
20
唔係呀哇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