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民否決政改 徒損政治前途
泛民否決政改 徒損政治前途

對於現時大學生進行的罷課,我們可以理解,大學生是一個很特別的群體,在社會上可以享有許多特權,無論所做事情是對是錯,社會都會予以較大的包容和體諒。

無論從民調或者判斷,都可以明白到,以激烈手段不可能改變人大常委的決定,更加何況今次學聯罷課的要求,不只是改變人大常委的決定,而是要爭取違反《基本法》的公民提名,再加上負責政改官員辭職以及人大常委道歉,有幾大機會成功,大家心中有數吧!

罷課生可返課室 議員要顧大局

當然,學聯自己也是有言在先,指達到其政治目的的機會不大,那就當做是喚醒市民的教育活動,那就是志在參與,而不計成果。作為大學生,他們當然可以這樣做,反正做完就算。但作為泛民主派的立法會議員,他們有權有責,高層次一點,是要為香港整體的利益負責,務實一點,也要為個人的政治前途打算。所以對泛民議員而言,他們可以跟學聯叫那些一定達不到的口號,叫人大常委道歉,又或者作政治表態,不參與下一輪政改諮詢。但歸根究柢,他們要作一個最直接的決定,就是支持還是反對按人大常委決定框架所訂定的2017年行政長官普選議案。學生可以罷完課就重返課室,但立法會議員就必須作出這個決定,無法逃避。

對於普選的定義,過去也爭拗了一段相當長的時間,個人也寫了不少文章,引證普選並無國際標準。而本身的定義,就是有競爭性的一人一票選舉。支持泛民的學者不認同,但實際上又無法說明國際標準為何!直至到美國白宮國家安全顧問蘇珊賴斯早前訪問北京時,也直接承認,一人一票就是普選。泛民別無他法時,就只能轉移焦點,承認這是普選,但標籤為北韓式普選。用北韓來形容香港,真的需要很大的想像力,也需要很大的勇氣。

人大常委規定 符合普選定義

所以事情發展到這個階段,已經很清楚明白,《基本法》內的相關規定,是符合普選的定義,人大常委相關的規定,也符合普選的定義。但大家都承認,普選在操作層面,可以有許多表達和執行的形式。

政改或遜人意 反對將原地踏步

泛民認為人大常委相關的規定,不符合他們的政治利益,而他們手上擁有通過政改方案的必要4票,所以才出現現時的情況,政府需要向泛民推銷不盡如泛民人意的政改方案。

嶺南大學的李彭廣教授日前接受傳媒訪問時,很清楚指出泛民的處境,泛民在這場博弈上是處於劣勢,因為他們只能回應政府的方案,他們只能接球,而不能發球。原因是泛民不能設計一條合他們胃口的政改議案,他們只能支持或者反對政府的議案。政府的建議,也許是未盡如人意,但不支持就等於原地踏步。雖然有人以半開玩笑的口吻,指政改不通過之後,泛民才有本錢繼續做民主派。這種表述只是對了前一半,認真來說,泛民變成了爭取不到民主的民主派,對他們的政治前途是有利還是不利,個人傾向後者!

原文轉載自《明報》 2014年9月25日

原圖:wenweipo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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