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清「泛民」反修例的手段和意圖
看清「泛民」反修例的手段和意圖

本文作者為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顧敏康


《逃犯條例》修訂原本屬於香港自治範圍內的事情,目的是為了堵塞法律漏洞,防止香港成為「逃犯天堂」,這一做法符合國際慣例。但目前的局勢演變似乎已經遠遠超出了香港範圍,變成了一場「國際關注和干預」的大事件。筆者認為,這樣的現狀其實是一件大好事,因為大家可以從中看清反對派及背後黑手的各種作為和本來面目。

 

反對派慣用的四招伎倆

 

反對派為反對修訂《逃犯條例》使出慣用的手法:

 

一是通過媒體故意誤導他人。把《逃犯條例》修訂方案污衊為「送中」方案;甚至連頂着「民主女神」光環的余若薇大律師都不惜毀壞自己的專業誠信,在網上發放截圖刻意誤導,散播「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移交內地審」的錯誤信息,更列明「資料來源:《大公報》及《文匯報》」。在受到譴責後,她又再發出貼文,稱自己只是上載別人的截圖,竟然被「抹黑」,揚言「照抄都出事?」作為大律師,她難道不知道要事先做一番證實?還是揣着明白裝糊塗?

 

香港大律師公會一直自詡為「法治的守護者」,過去每當有一些爭議性問題時,往往會藉「維護法治」之名,發表政治立場宣示書。此次《逃犯條例》修訂,該會兩度發聲明,更有十二名現任和前主席「聯署」的集體行動,看上去該會似乎「真的關注」香港法治,其實更多的是出於他們的「傲慢與偏見」,其對有關法律的解讀往往是扭曲的。

 

二是故意恐嚇他人。說什麼如果通過修訂《逃犯條例》後,七百萬港人的人權和自由立即會受損,隨時會被內地安插罪名移送內地法庭審訊,無端入獄,云云;甚至危言聳聽說,通過《逃犯條例》修訂,就是「『一國兩制』的死亡」,香港會變成內地一個普通城市,再沒有人投資了,云云。由此想起了反對派在「一地兩檢」討論中是如何恐嚇香港市民的,他們不顧事實發表謬論,說什麼「一地兩檢」就是容許內地公安在香港「抓人」,將來要抓反對派不用等到內地才抓,一進入高鐵西九龍站就可以抓了;還有什麼「一地兩檢」是「突破口」,一旦突破了,以後內地公安就可以到中環抓人了。事實證明他們就是謬論!

 

三是在立法會阻擾政府的議案,從無限度的「拉布」,發展為議會暴力。日前,反對派議員粗暴阻擾會議主持人石禮謙進入會議廳,製造議會暴力,就是一個明證。反對派以為有議員身份作為「護身符」,就可以任意作為,實在是利令智昏。

 

四是向洋主子「告狀」,向西方國家提供虛假事實,要求干預。難怪要被人罵「漢奸」。反對派代表最近去美國見了美國國務卿蓬佩奧,蓬佩奧以反中聞名,他居然肯撥出十五分鐘會見香港這些在他眼中微不足道的地區政客,完全可能看中了反對派所提供的「子彈」,可以用來作為攻擊中國的籌碼。

 

反對派這二十多年來用慣了的方法再加上媒體的渲染,的確糊弄了不少人。例如,媒體近日接連報道所謂的大學及中學聯署反對修例,實情卻是個別反對派中人假藉學校之名發起聯署。教育局局長楊潤雄回應指,這些學校已經向教育局說明,聯署行為只是個別人以校友名義自行組織行動,並不代表學校立場,並呼籲老師在向學生解答條例修訂時,不要添加個人看法和政治想法。有校長亦反映,他們事前對所謂「聯署」毫不知情,呼籲大眾認清有關內容與學校無關,勿將政治帶入校園。

 

路透社更引述三名不願透露姓名的資深法官和12名律師反對修例。香港如此自由,這些人居然不願意透露姓名,不是心懷鬼胎,就是路透社製造新聞。

 

修例於中央於港皆重要

 

修訂《逃犯條例》是為了堵塞法律漏洞,維護公義;《基本法》第23條立法是為了維護國家安全。兩者看上去似無關聯,其實不然。何君堯議員指出:既然香港不能成為「逃犯天堂」,試問又怎能變成「反中基地」呢?從表面上看,反對派反修例的目的是為區議會和立法會選舉熱身和吸引支持者,企圖扭轉日益對反對派不利的選情。事實上,反對派的真正目的是企圖通過阻擾《逃犯條例》修訂來阻止《基本法》第23條立法。

 

有證據顯示,反對派是將《逃犯條例》修訂與23條立法捆綁在一起的,目的就是要將兩者均「妖魔化」。反對派恐嚇市民稱一旦通過修例,將不需要《基本法》第23條立法,說: 「修訂《逃犯條例》比23條立法『更毒更辣』」、「修例是為23條鋪墊」云云。至於坊間所說的反對派充當外國勢力的反華棋子,以此得到外國反華勢力更大的青睞和支持,都是為以上兩個目的服務的。

 

反對派用的是連環套,將反修訂《逃犯條例》與23條立法捆綁。對此,特區政府理應見招拆招,化解難題。首先應該頂住壓力,確保《逃犯條例》修訂獲得通過。修訂《逃犯條例》是符合國際共同打擊罪犯的事情,是不能後退的立法工作,否則,就會出現2003年撤回23條立法的翻版,令政府權威受到進一步打擊。

 

同時,特區政府也應該果斷重啟23條立法工作。誠如何君堯議員所說:既然林鄭特首無懼反對聲音多大,也要決意不做「鴕鳥」,堅決地在今年立法會休會前將《逃犯條例》修訂通過,堵塞現存的法律漏洞,那麼她就更應該無畏無懼地以更堅決的態度去履行特區政府的憲制責任,不管社會氛圍怎樣,也要盡快為23條立法。

 

原文轉載自《大公報》 2019年5月31日

 

原圖:新華社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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