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自貿區從香港抽資?
如何防自貿區從香港抽資?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實驗區(下稱「上海自貿區」)正式掛牌已個多月。同期,廣東也不甘落上海之後,向國家申報成立「廣東自貿區」,希望打出「粵港澳」組合拳的優勢。

上海自貿區的政策開放力度及效應到底有多大,香港應如何定位、應對,這都是極需思考和探討的問題。為此,香港發展論壇日前邀請了兩地學者,討論上海自貿區的政策前景以及香港的應對策略。

自貿區政策自上而下 具全國性

上海自貿區的重要意義首先表現在名稱上。值得注意的是,自貿區的全稱是「中國(上海)自由貿易實驗區」。這意味自貿區不是地區性封閉園區概念,而是「中國自貿區」,示範意義直接指向未來中國的開放方向。與各種地方「先行先試」的試驗區不同,上海自貿區由國家主導,「自上而下」大力度放開政策,可謂改革開放以來的頭一遭。

德意志銀行大中華區首席經濟學家馬駿博士指出,上海自貿區可能成為未來中國「雁形發展」之路的領頭雁。在上海成功試水的政策,下一步將拓展到沿海及延邊地區,再下一步則可能推廣至全國。

簡政放權 負面清單將大減

上海自貿區是政策性概念,不是一個地理區域。自貿區總面積為28.78平方公里,範圍涵蓋上海市外高橋保稅區、外高橋保稅物流園區、洋山保稅港區和上海浦東機場綜合保稅區等四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上海自貿區《總體方案》涉及六大服務業開放領域的23條開放措施,牽涉主要行業包括金融、航運、貿易、文化、醫療、教育等。

自貿區掛牌至今一個多月,各方已表現出十分濃厚的興趣。截至10月29日,3萬多人次諮詢公司註冊事宜,234家企業在自貿區拿到執照,23家金融機構獲批入駐自貿區。

在開放幅度上,自貿區最有特色的是負面清單的推出。只要企業活動不在負面清單上,就不需要政府批准,可以立即註冊公司。這是由審批制改為註冊制的重要舉措,在中國商事登記改革進程中有標誌性意義。雖然目前的負面清單主要針對外資企業,但未來可能拓展至所有企業,外資、民營企業適用同一負面清單。

對此,馬駿博士對上海自貿區的期望是,未來3至5年內,負面清單長度減少80至90%。如能達到如此力度的簡政放權,中國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的活力會大大提高。

金融領域是上海自貿區政策開放的重頭戲。雖然目前具體政策細則尚未推出,但可以想像未來自貿區金融政策將引領上海、乃至全國的資本項開放。

離岸帳戶 應實施半隔離措施

馬駿博士認為未來每家企業將允許設立兩個帳戶,一個是普通帳戶,另一個是自貿區離岸帳戶。普通帳戶用來做既有金融交易,離岸帳戶則用來做以前不開放的金融交易。兩帳戶之間交易不再受到利率、率管制,這意味離岸帳戶的資金可以在一定限制性條件下轉入在岸帳戶,而離岸帳戶與海外帳戶之間的資本流動限制將大幅鬆動;這對中國企業資本流動是很大程度的開放。

但對於香港來說,上海自貿區離岸市場的設立是把雙刃劍。馬駿博士認為,在好的政策導向下,上海自貿區的人民幣資金池會迅速造大,同時惠及香港及其他人民幣離岸市場。但如果政策設計不合理,則有可能出現從香港抽水,甚至導致香港人民幣離岸市場萎縮的情況。

為防止此種情況發生,應對離岸帳戶實施半隔離措施,即通過利差方式,使在岸帳戶資金有動力流入離岸帳戶;透過稅收及無息存款準備金等方式,增加離岸帳戶資金流入在岸帳戶資金的成本,從而減緩流動速度。同時降低既有存貸比,做活自貿區貸款業務,促進資金流動。這樣可以保證上海離岸市場的資金主要來自內地,不會吸乾香港市場。

造大兩個市場 香港化險為夷

在兩個離岸市場總體造大的情況下,香港便可以發揮資產管理、金融產品設計等方面的優勢,從中獲利,化險為夷。因此,政策設計至關重要,政策設計是否巧妙、到位,直接關乎未來香港人民幣離岸市場的前途,需要各界人士群策群力。

香港以珠三角為腹地,如何發揮集群優勢,走出特色,是兩地一直致力實踐的方向。粵港現成的合作框架是CEPA(Mainland and Hong Kong 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內地與香港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自2003年至今,CEPA已經走過10年歷程,取得不少成績,但仍有可觀的潛力。

暨南大學經濟學院封小雲教授提出了一組很有說服力的數據:「全球服務貿易佔全球貿易總量(服務貿易及貨物貿易總和)的25%,而粵港之間的服務貿易只佔粵港貿易總量的5%,大大低於全球平均水平。」

這說明粵港之間還需大力拓展CEPA框架以及「先行先試」政策之下的可行空間。廣東省申批「粵港澳自貿區」,體現了上海自貿區的激勵效應。對於香港來說,一方面抓緊上海自貿區開放政策利好自身的機遇,另一方面充分利用粵港既有合作框架,不失為積極應對的策略。

(文章僅代表個人立場)

原文轉載自《香港經濟日報》2013年11月8日

圖:www.cw.com.tw

注:文章另一作者為張楠迪揚(一國兩制研究中心副研究主任)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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