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公會應放下成見促進兩地合作
大律師公會應放下成見促進兩地合作

本文作者為何君堯/立法會議員


近期有消息指,大律師公會兩名大律師被拒到北京大學授課,公會主席戴啟思欲北上出席結業禮,也傳出被北大拒絕,指他一定不能前來。大律師公會決定無限期暫停與北大合辦的課程。香港社會與法律界人士對此感到遺憾和可惜。


任何大學都有權挑選最適合的人選任教,這不是什麼大問題,應該透過溝通,找出雙方認同的解決辦法。香港法律界的代表,若不能以事論事,反而擺出一副對抗、報復的態度,只會破壞兩地交流,犧牲香港的整體利益。


筆者認為,理性交流才能走出對立,大律師公會應該放下成見,客觀務實,為香港的繁榮穩定盡自己不可推卸的責任。


大律師公會反應需合理


自2011年起,香港大律師公會與北京大學法治研究中心合作,在北京大學法學院開辦《普通法精要.公法》課程,由香港大律師主講,於周末以小班形式進行。課程得到基本法委員會、港澳辦、中聯辦、中央統戰部、國務院司法部等機構支持,已有400多名內地學生接受了普通法課程訓練,被形容為「在『一國兩制』下探索並推動內地和香港法律合作與互動的典範」。


據戴啟思所言,今年五月,北京大學突然致電大律師公會,點名反對兩位公會成員到京授課。六月上旬,他與兩位公會成員到北京大學出席畢業典禮,亦遭北大拒絕,指他一定不能前來,而北大未有給予他合理的解釋。大律師公會隨即採取報復性措施,決定除了一個有關調解課程之外,無限期暫停與北大合辦普通法的四個主要課程,甚至有大律師公會執委揚言:「若再合作,由我們話事派誰,不是北京。」


不過,負責籌辦課程的北大法學院教授強世功表示,今年沒有舉辦畢業典禮,不存在拒絕戴啟思等人到北京。強世功又對公會未經溝通就提出中止合作,感到奇怪和遺憾。他說,將來能否延續合作,取決於公會的態度,待九月開學後,會與法學院院長開會,並就事件正式回覆公會。


這當中存在什麼誤解,我們不得而知,但大律師公會的反應無疑是過度的。因公會自身的利益,令合作八年之久的課程被暫停,只會給兩地法律交流帶來負面影響,衍生猜疑,受損的是香港自身。


兩地法律交流持續向前


香港回歸後,「一國兩制」的落實和基本法的實施,令兩地法律制度發生互動式的影響,兩地的法律交流一直暢通無阻,通過對彼此的了解,兩地不斷擴大了共識,推動「一國兩制」實踐向前發展。隨着「一帶一路」倡議和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推進,兩地法律界的交流合作不斷加強。例如,香港律師會近期多次訪問大灣區各城市,交流對大灣區發展的意見,推動兩地法律界交流,開拓合作空間。


然而,大律師公會自今年初改選之後,領導層發生了變化,比以往採取更鮮明的政治立場。就以「一地兩檢」為例,他們超越了專業和法理界線,在缺乏內地法律和中國憲法的專業資格情況下,罔顧事實,批評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不符合憲法或基本法的原則,自視公會的意見更具法律地位,企圖阻撓「一地兩檢」落實。這種與國家對抗的立場和態度,實在不可取,對業界及香港沒有任何益處。


「一國兩制」是前所未有的偉大事業,兩地法律界形成合作機制是長期共同努力的成果,絕不應該因此一事而蒙上陰影。筆者相信,如果大律師公會真的希望重開課程,應與北大坐下來溝通,相信一定會有一個皆大歡喜的解決方案。


筆者希望,大律師公會放下成見,客觀務實為香港盡責,努力令雙方合辦的普通法課程恢復正常,造福更多學生,讓兩地法律專業深化合作,優勢互補,共同提升。


原文轉載自《文匯報》 2018年9月24日


原圖:大公報資料圖片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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