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保險陷阱多
旅遊保險陷阱多

隨着出遊目的地的增加和出遊方式的多樣化,旅行途中的各種意外時有發生,不少人都會在外遊前購買旅遊保險以防萬一。不過,消委會的調查發現,旅遊保險計劃的索償要求非常嚴苛,而有關保險條款有很多魔鬼細節,容易中伏之處很多。消委會提醒消費者小心選取適合自己行程需要的保險,但消費者怎樣選擇呢?

保單條款強人所難

消委會檢視16間保險公司提供的18個旅遊保險計劃,包括44種收費,針對多個常見的索償情況,包括醫療保障、財物損壞、失竊遇劫、行程延誤和取消行程等。調查發現,各個計劃的索償要求非常嚴苛,賠償準則差異極大及煩瑣,以旅行經常會遇到的航班延誤為例,一般只會賠償延誤超過5至6個小時的行程,其中一個計劃更只會為8小時或以上的延誤提供現金津貼。試問,在正常情況下,有多少航班延誤會是如此誇張?因而這個保險項目絕大多數是「白買」。

至於涉及意外遺失、搶劫或盜竊的項目,投保人必須於事發後24小時內向當地報警,索償時須附上報案記錄,列明事發經過及損失的項目及總額,如記錄所載的遇事經過不包括在受保範圍,亦可能不獲受理。而行李箱損壞索償,投保人亦須提交可顯示損毀情況的相片、購買行李箱的單據,並附上交通機構發出的財物損失報告。事實上,外遊時間短促、行程緊密,加上人生路不熟兼言語不通,除非損失非常嚴重,遊客怎會不去遊玩而去報案、延長逗留等破案取回失物?有關保單條款根本是強人所難。

監管局應堵塞漏洞

最值得關注的還是,旅遊保險屬綜合保險,保障範圍廣泛,同一地點的不同計劃保費,可以相差達7倍;而對於各項條款和索償保障,亦出現不同的演繹和要求,行文格式、鋪排和用詞字眼等各異,再加上林林總總的魔鬼細節和免責條款,可能影響投保人索償的機會,更令消費者難以進行比對及選擇,只能被動接受保險經紀的解說。但實際的保障呢?

須強調,作為一個精明的消費者,務須在購買旅遊保險前,充分了解覆蓋範圍及條款內容,特別是高風險的活動和相關的醫療保障及條款;但更重要的是作為監管機構的保險業監管局,有責任堵塞有關漏洞,盡快設立一套統一的標籤制度,簡單地表列不受保事項,以便市民比較,並按其需要選擇合適的旅遊保險產品。

原文轉載自《香港商報》2018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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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圖:大公報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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