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精英」明知故屈 
「律政精英」明知故屈 

指控當前,實證為先。「UGL事件」磨纏多年,始終只屬傳聞指控,查無實證,雖然執法部門和立法會的調查都毫無進展,但反對派仍發起眾籌繼續搞所謂調查。前特首梁振英在律師信和網絡帖文公開澄清,在UGL簽訂離職協議前已離任DTZ董事,但有曾做過幾年廉署調查主任的所謂「律政精英」,仍稱指控是基於事實的合理質疑。這是真相,還是明知故屈?

 

2014年10月上旬,有澳洲傳媒突然報道「UGL事件」 。當時適逢「佔中」高峰期,反對派及其喉舌媒體大肆炒作,更向執法機構舉報,立法會設立委員會調查,兵分多路,招數盡出。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有關調查已近4年,從未發現任何真憑實證,反對派的狙擊一事無成。原因在哪?不說自明,為何還要繼續纏擾,煽動新爭拗?

 

但是,民主黨的林卓廷、尹兆堅、吳思諾和鄺俊宇近期又發起「天下為公」眾籌計劃,要對「UGL事件」作進一步調查。然而,調查怎樣? 有新方向、新證據,還是重複原有的調查? 如果只是民主黨的行動,花錢費時都是該黨的內部事,但今次是眾籌,就要對公眾負責,不能將群眾的良心和力量當作一己一黨的政爭工具。

 

「UGL事件」的其中一個關鍵,是UGL收購戴德梁行(DTZ)時梁振英的角色。梁振英一再重申,自己和UGL簽訂離職協議前,已離任DTZ董事,而在UGL洽談離職協議時,已獲戴德梁行主席代表董事局以電郵,書面同意他與UGL洽淡。疑團早已解開,指控亦失基礎,反對派卻扮「時運高」:看不到、聽不到。

 

梁振英發給林卓廷等4人的律師信中,第15至18段寫明,他辭任戴德梁行董事前,已拒絕與UGL洽談400萬英鎊協議書,過去已有傳媒根據第三者消息來源報道過。林卓廷收到梁振英的律師信後,改了口風,不再堅持指梁振英與UGL簽訂協議時,仍是戴德梁行的董事。

 

但林卓廷仍拒絕收回指控,並強調指控是基於事實的合理質疑。但事實在哪呢?林卓廷等人既已掌握事實,還要眾籌調查?合理質疑和無理污衊的界線在哪?林卓廷等人搞的是法理調查,還是政治迫害?明知故屈,合理嗎?道德嗎?民主黨必須給公眾一個交代。

 

原文刊載於《文匯報》2018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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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圖:港人講地資料圖片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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