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應盡快修改議事規則
立法會應盡快修改議事規則

 

本文作者為李世榮/民建聯中委、新社聯副理事長、沙田區議員

新一屆立法會會期於日前正式開始,反對派議員再一如預料無底線地濫用議事權力,在內會胡亂提出成立委員會及譴責議案,不惜犧牲立會正常運作,也要賺取最大的政治本錢。無疑,這種手法已成為議會一大惡習,對民生所帶來的後果漸趨嚴重。對此,不少人提倡修改議事規則,這與其說是「辣招」,倒不如說是平衡市民利益、議員議事權力、立會架構調整的一種良性建議,讓立法會變回為市民謀福祉的重要平台。

財會拉布殺傷力最大

反對派非省油的燈,當他們明知哪種權力最能左右大局,最能拖政府後腿,便會全力去拖。左右香港財政命脈的財會自然成為泥漿摔角的主要戰場。今年5月,財會主席曾言財會只通過17個項目,比去年同一時期的88項大減,這數字已明確顯示在反對派的肆意拉布下,財會效率已低下至拖香港後腿的地步;除了拉布,反對派玩弄財會的手法也差點造成不可挽回的後果,例如今年7月的教育新資源撥款,反對派以政府DQ議員為由拉布,本就風馬牛不相及,最終撥款更差點因為反對派的臨時動議而被拖垮,更連累到其他重要撥款,如公務員加薪未能通過。最無恥的,更在於反對派居然仍厚顏地指「成功」爭取教育新資源,絕對教人汗顏。

修改議事規則屬必要之舉

無疑,反對派的議會暴力再長此下去,必然的結果將會是犧牲廣大市民的利益,去成就反對派少數人支配議會的非民主,無利民生的局面,更大幅限制其他議員的發言空間。故縱使限制議員權力後,對佔大多數的其他議員的權力限制必然最多,但為了社會整體利益,修改勢在必行。

按照財會主席所提出的4個方向,包括在財會:不可提出休會待續議案;被逐離場的議員全日不能返回會議室;刪除縮短表決鐘可辯論的安排;以及限制每名議員只可提一項臨時動議等建議,無疑是既能確保撥款可以得到有效審議,也最能杜絕反對派濫用議事程序拉布的舉措,絕對值得討論和考慮如何實行。除此之外,為進一步防止全方位拉布,議事規則亦理應考慮對大會點人數一事設限,例如只容許於會議伊始,或表決前可以點算法定人數;及增加通過呈請書的門檻,以防胡亂成立委員會讓議會未能處理市民真正關心的議題。

反對派常常傳達一個錯誤訊息,認為修改議事規則是為了打壓反對派和他們的支持者,但事實上,修改議事規則向來是針對拉布,防止再對社會民生產生進一步的負面影響,而非為針對某一個特定群體。修改議事規則一事若然成功開展,除了反對派,任何黨派日後也難以進行拉布,防止少數派以制度暴力操控議會,平衡各方發言機會,讓立法會重回急市民所急的正軌。故修改議事規則對社會絕對甚具建設性,值得討論和支持。

原文轉載自《文匯報》 2017年10月10日

原圖:stheadline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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