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樹更要有屋
要樹更要有屋

作為730萬人的國際都會,全港面積僅1,108平方公里,但住宅用地只佔7%,令致市民被迫蝸居在石屎森林的陋室,人均居住面積只有15平方米(161平方呎)。然而,多達四成的土地,卻是只准種樹養蝴蝶的郊野公園,形成一種強烈的對比和無奈。

住屋難是「重中之重」的問題,開發郊野公園邊陲地帶是否一個可行方向?立法會議員姚松炎指,土地開發需以「城鄉共生」為原則,對發展、保育、文化、生態、農業等作出一個綜合性的全面考量,不能為開地而開地。至於土地來源,優先開發棕地已是社會共識,政府應在這方面積極規劃,而不應另添火頭,令事情複雜糾纏。

政府近日委託房協對開發郊野公園邊陲地區進行試驗性研究,對於剛好「四十不惑」的郊野公園政策,是一個值得關注的考煉。畢竟,在過去40年,郊野公園數目由5個增至24個,並將有第25個,另有22個特別區,總面積亦由40平方公里增至443平方公里。面積大增,但市民到訪人次,卻只由2007年的1,250萬人次,增至去年1,300萬人次,港人每年平均到郊野公園也不足2次,完全不成比例。

對於保育和發展的爭議,環境局副局長陸恭蕙指出,兩者並非完全對立,但現時需要數據和理據為本的科學性討論,從而找出可行的平衡。須指出,全面研究郊野公園的生態價值只是起步,善用土地才是目標方向。

原文轉載自《都市日報》2017年5月31日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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