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協會要求無理
記者協會要求無理

近日香港大學校委會就是否任命陳文敏為副校長的會議內容被偷錄及在商業電台公開,港大校委會主席梁智鴻申請法庭禁制令,禁止傳媒進一步披露會議的內容。這樣做本是維護大學管治重要元素之一的保密制度,但七大傳媒組織卻激烈批評,指此舉為打壓言論自由。傳媒組織的這些指控實在無理橫蠻,令人啼笑皆非!

當然,言論自由是香港的核心價值,必須重視及維護。但是人們卻不能以言論自由之名去為所欲為。的確,在牽涉重大公共利益時,如有重大弊案或高官貪腐,保密制度可以讓路。但並不是甚麼事都可以用公共利益為名而讓保密制度名存實亡。世界上可不是有那麼多牽涉重大公共利益的事件。而香港大學委任副校長事件的重要性很明顯就不是到達這個層級的。

還有,梁智鴻申請的臨時禁制令已經由法庭發出,那即是說法庭已初步認為在這事上公共利益並沒有凌駕於保密制度之上。當然,法庭最終是否批出禁制令也要待排期開庭。但記者協會等組織絕對不應在這個時候批評梁智鴻申請禁制令。在這件事上是保密制度重要還是公共利益重要最終可由法庭判決。

在目前的政治環境下,很多人已沒有客觀思考的能力,這是很可悲的。記者協會等組織也是如此。他們支持泛民,支持陳文敏任港大副校長。因此,只要是有利於他們立場的東西就支持,不利的就反對,無論這件事的是非黑白為何。

公共利益並不是那麼容易可以拿出來當尚方寶劍的。試想,我們可以說公民黨等政治組織是有計劃地推陳文敏任港大副校長,是政治力量入侵大學,牽涉公共利益,所以我們應該公開公民黨內部會議的內容嗎?

保密制度是現代社會很多機構運作的根本,也影響到整體社會的運作。因此我們應該維護保密制度,不要輕言公開別人的機密。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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