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片】【有聲專欄】健良:「旁聽師」囂張狂妄自食惡果

//「旁聽師」囂張狂妄目無王法,如今遭嚴格規管,絶對是「自作孽,不可活」//


近年,亂港分子將煽暴「宣獨」的魔爪伸至法庭,利用社交平台有組織地召集「手足」充當所謂的「旁聽師」,到各級法院聲援暴動及國安案被告,企圖將法庭變成另一個煽暴「宣獨」平台。面對越發囂張的「旁聽師」,司法機構最近決定出手立法,嚴格規管法庭聆訊的訊息發布,違者可遭受牢獄之災。奉勸那些至今依然不知悔悟、死心不息的亂港分子,切勿心存僥倖、繼續為非作歹。


司法機構早前就《法院(遙距聆訊)條例草案》,展開為期3個月的公眾諮詢。諮詢文件表明,建議引入兩項新罪行,把未經授權而記錄和發布聆訊(包括聆訊的廣播內容)定為刑事罪。任何人如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故意或企圖記錄某聆訊或某保護對象,最高可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半年,而故意發布未經授權的法庭聆訊紀錄,則最高罰款10萬元及監禁5年。


「旁聽師」無視法庭劣跡斑斑


自2019年開始,本港各級法院陸續審理反修例暴亂相關案件,亂港勢力便將「黑手」伸向法庭。一些別有用心者先在網絡上詳列法庭審訊案件的排期,組織和召集「旁聽師」到各區法院旁聽聲援。失去了街頭暴力的「戰場」,潛藏法庭的「旁聽師」就趁勢坐大,凡涉及「反修例暴亂」和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都會有大批「旁聽師」擠滿法庭的公眾席。


法庭上,「旁聽師」做盡出位之事,例如向被告揮手大叫、喊政治口號。更甚的是,疑有「旁聽師」不滿裁決,在休庭期間跟蹤威脅、辱罵詛咒律政司的外判主控官。顯而易見,這些絕非文明社會的法治行為。


眼見「旁聽師」不斷在法庭上演小丑戲,越發囂張狂妄、目中無人,司法機構以至法官已經不止一次訓示或警告「旁聽師」。例如在今年2月,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訊已解散的「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聆訊期間,「旁聽師」一度起哄,被國安法案件指定審理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直斥:「呢度唔係睇戲,請你哋尊重法庭,唔好鍾意就嗌出嚟!」


對於這些把法院弄得烏煙瘴氣的「黑手」,執法部門也沒有坐視不理。今年4月,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拘捕6名「旁聽師」,他們涉嫌在法院旁聽聆訊時故意作出拍手、叫囂等滋擾行為,其中一男一女被控一項「發表煽動文字」罪,而營運YouTube頻道「牧師和你顛」的男被告則涉嫌透過頻道發布煽動片段,意圖引起市民對本港司法的憎恨,另被控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裁判官已把此案排期至今年9月1日開審。經過這次拘捕及檢控行動,法庭也逐漸恢復寧靜。


司法機構出手撥亂反正


善惡終有報,公道在人心。任何一個法治社會,均絕不會姑息一切危害法治精神的行為。值得注意的是,司法機構這次並非把法院的大門牢牢關上。為釋除疑慮,現行法例允許筆記記錄,該擬議法例亦將繼續,例如,律師和記者獲准用筆記記錄法律程序,並為各自的合法目的發布該等資料。


法庭新聞報道本來就是一門專業學問,如任由旁聽者發布法庭資訊,實在不利於市民大眾全面了解案件的審訊情況。我們更要提防的是,一些別有用心者為了操縱或煽動他人向法院法官施壓,或會故意挑選一些較「惹火」的法庭聆訊內容,並以「斷章取義」方式對外發布「撥火」,來誤導對案件一知半解的市民。因此,司法機構這次立法不但無損本港的新聞自由,還可以更好地保障廣大市民的知情權。


「旁聽師」落得被嚴格規管的下場,生動詮釋了「自作孽,不可活」的道理,這也是其他亂港分子的前車之鑒,別再妄想以為可以通過其他手段,繼續進行「軟對抗」。殷鑒不遠,司法機構絕不能讓亂港分子操弄的「旁聽師」鬧劇再次上演,亂港分子試圖將街頭暴力帶進本港法院的險惡居心,終究不會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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