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昨日(30日)就35+顛覆案作出裁決,16名不承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的被告中,有14人被裁定罪成,另外兩人脫罪。特區政府今日(31日)就一些美西方國家(包括美國、英國、歐盟、澳洲等)、反華組織、反華政客、外國媒體等對有關裁決的失實言論和污衊抹黑,表示強烈譴責和反對。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法庭經過了118日的公開審訊,經詳細考慮了相關法律原則、控辯雙方的海量證據和陳詞後,在昨日頒布的裁決理由中清楚表明本案發生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目的是破壞、摧毀或推翻《基本法》和『一國兩制』方針確立的現行香港特區政治制度和架構。此等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與所謂爭取民主和人權,完全扯不上任何關係。本案共47人被起訴,除2人被裁定證據不足以令法庭肯定有參與該串謀罪行外,其餘45人全部被定罪,顯示犯罪計劃的規模和嚴重性。律政司已就這2名被告人的裁決向法庭表明上訴意向。」
發言人重申:「英國對回歸後的香港無主權、無治權,也無監督權。外部勢力罔顧事實,對香港特區法庭的裁決發表以政治凌駕法治、顛倒黑白的謬論,公然干涉屬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妄圖破壞香港繁榮穩定,注定徒勞無功。」發言人又指,香港特區執法部門一直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關的人或單位的行為而採取執法行動,與其政治立場、背景或職業無關。倡議某些人不應就其違法行為,包括顛覆國家政權的違法行為,受到法律制裁,等同給予其犯法特權,這完全違反法治精神。
「法庭在裁決理由中明確指出就『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的控罪,控方有責任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有關串謀協議,被告人有意圖落實控罪所述的非法手段,以及被告人作出有關行為時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被告人才可被法庭定罪。」發言人強調,「香港特區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一些美西方國家、反華組織、反華政客、外國媒體等對正在香港特區法院進行的刑事審訊妄加評論,不但極其不恰當,亦無視法治精神。」
發言人亦指出:「部分外國政客提出所謂『制裁』,全屬卑劣政治操作,妄圖恫嚇法官、司法人員,以及律政司檢控人員,明目張膽地對中國內政和香港事務作出干涉,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香港特區對所謂『制裁』嗤之以鼻,無懼任何威嚇,堅定不移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
發言人重申:「法庭在長達318頁的判詞中,清楚列出其定罪的理據和考慮,亦確定了本案發生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行。特區政府強烈要求美西方國家、反華組織、反華政客、外國媒體等,立即停止干涉中國內政和香港事務,以及停止對有關案件的裁決作出任何不實的報道及惡意的抹黑。」
另外,政務司司長陳國基今日回應47人顛覆國家政權案時表示,案中絕大部分人已經被定罪,罪名都是顛覆國家政權。而法庭裁決反映出國家安全風險在香港是真實存在的,並非如某些人所說,這些人只是說說口號、喊喊自由而已,並非這樣。他又指風險是真實存在的,他們目的是想破壞香港,搞亂香港憲制,從而使然香港政府癱瘓。在深層次,這些人希望以香港作為一個基地,去遏制國家發展。
陳國基又點名批評戴耀廷,指戴如此高學歷的學者,有法律知識,反而做出這些行為,目的是破壞香港,因此他認為所有市民都應該有所警惕,一定要合作維護好國家安全。他續指,全世界很多地方都有「顏色革命」,而「顏色革命」的結果就是令這些地方混亂不堪、民不聊生。他強調,政府一定會全力打擊反中亂港的行為,不容許這些國家安全風險繼續在香港存在。
另外,他批評美西方國家經常用民主自由作幌子,其實是毒害了香港的青年人特別是學生,讓他們以為出來擲擲汽油彈就表示是民主自由。其實以一些人帶頭去搞這些所謂「十步曲」,即如何去顛覆香港政權、搗亂香港政府。他強調這些不是民主自由,沒有一個民主自由追求的目的是希望整個政府癱瘓、整個香港不能運作。滿街汽油彈、破壞地鐵、破壞商店,都不應該是民主和自由所追求的目的、目標。而法官已有裁決,他們根本的目的就是顛覆政權。但美西方很喜歡用這些語言、概念去荼毒香港的市民,他提醒年輕人不要受他們所騙。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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