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播「獨」歌】律政司申禁播《願榮光》法官下周五頒布裁決
【禁播「獨」歌】律政司申禁播《願榮光》法官下周五頒布裁決

律政司早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任何有意圖煽動他人犯分裂國家或侮辱國歌的四類人士,以任何方式傳播反修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案件昨日(21日) 由法官陳健強審理。因法官需時考慮,將於下周五(28日)頒布判詞。


代表律政司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指出,發布歌曲有其強大的效果,能做到煽動叛亂、分裂國家等危害國家安全的意圖。他又提到沒有歌詞、只有旋律都能達到同樣效果,能激發起其他人的情緒。


余若海指多項國際運動賽事播錯《願榮光歸香港》為國歌,令《願榮光》變得更為普及,不少人使用偽名在網上傳播《願榮光》。而這次禁制令被告雖然沒有指名道姓,但只要犯下禁制行為的人士,便是違反禁制令的被告。


余若海表示,現時科技發達,不少市民不會用真名在網上發布訊息,令警方難以追查。他又指法庭曾發出有關機場、港鐵的禁制令,均沒有指名道姓,仍見到批出禁制令後有明顯的效果。相信大部分香港市民都遵守法庭命令,而傳媒有廣泛報道今次審訊,相信在香港市民之間有高曝光率。


對於法官陳健強審提出假若批出禁制令後,有新來港人士犯下禁制行為,便會同時違反《香港國安法》及禁制令,或會造成一罪兩審(Double Jeopardy)的問題。余若海回應稱,由於暫時從未試過有行為,同時觸犯國安法及禁制令,所以難以回答有關問題,但強調法律不容許同一種行為被懲罰兩次,強調司法制度保障所有人有公平審訊。


至於陳樂信認為港府需清晰向平台供應商指明,某片段的上載者有意圖煽惑他人分裂國家或侮辱國歌,證明上載及發布行為屬非法,即違反《香港國安法》,才可要求它們把《願榮光》的Youtube影片下架。所以禁制令不能阻止市民在社交平台上傳播《願榮光》,亦不能迫使Google把《願榮光》的Youtube影片下架,沒有任何實際作用之餘,又與刑事訴訟有所衝突,亦會對新聞工作者產生「寒蟬效應」,大程度限制資訊自由流通。更何況是次申請禁制令引起民眾的高度關注,令更多人收聽或下載《願榮光》,造成「欲蓋彌彰」的反效果。


余若海則指如平台供應商如Google知道禁制令後,被要求把《願榮光》的Youtube影片下架時,仍繼續讓《願榮光》在其平台傳播,便會違反禁制令,即明知而容許他人傳播《願榮光》。律政司並沒有全面禁止所有人傳播《願榮光》,故不同意會對新聞工作者產生「寒蟬效應」。余若海表示律政司無意禁止合法新聞報道中使用《願榮光》,並非所有記者及編輯都不受禁制令所限制,確定記者及編輯們如進行真實又合法新聞工作時,可不受禁制令所限,繼續使用《願榮光》的詞曲,但如果記者及編輯使用《願榮光》時是有意圖煽動他人犯分裂國家或侮辱國歌等,則亦屬違反禁制令。


圖片來源:港人港地、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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