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大學於2019年11月18日一帶發生連串衝突事件,警方當晚共拘捕213人。其中11名被告否認暴動、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等罪,今天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全部被告被裁定罪名成立。
11名被告依次為26歲文員李卓珩、28歲地盤工陳駿煒、26歲IVE學生劉嘉樂、33歲攝影師鄭家裕、25歲獸醫護士廖卓賢、27歲理大學生馬宇亮、25歲酒店接待員謝澔庭、26歲倉務員容家俊、26歲運輸工勞尚文、21歲學生梁楀燊、23歲無業張賀祺。
全部人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部分人另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等罪,所涉物品為板手、六角匙、雷射裝置、鎚、打火機、鉗、索帶、噴漆等。同案被告的「12港人」之一、20歲港大生郭子麟及21歲IVE學生林敏諾早前認罪,還押至12月31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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