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停運的「612人道支援基金」未有遵照《社團條例》註冊,5名信託人前主教陳日君、前立法會議員吳靄儀、何秀蘭、歌手何韻詩及嶺南大學前副教授許寶強,連同基金秘書施城威6人,昨日(2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項「沒有在指明時限內申請註冊或豁免註冊社團傳票控罪」成立,6人被判罰款2500元至4000元。對於吳靄儀於判決後在庭外表示,今次案件對港人「結社自由非常重要」,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直斥她「無視法律的同時,更是無恥」。
梁振英昨晚在社交媒體連發多個帖文,評論「612基金」案,他強調今次案件和結社自由完全無關,又指「612基金」只是需要註冊登記,並不是被禁止成立。他批評吳靄儀作為口口聲聲高舉法治的英國人,不僅無視法律,更是無恥。
梁振英又指,「612基金」長時間接受和處理巨額捐款,並且聘用職員,使用場地,有法人所擁有的一切權力和責任,卻竟然拒絕按行之已久的《社團條例》或《公司條例》註冊。他表示,香港大大小小的民間組織成千上萬,「大家都乖乖的按《社團條例》或《公司條例》註冊登記,包括我在同年成立專門懸紅緝兇的803基金」。
另外,梁振英表示,「612基金」操作過億元的經費,所有收入和支出,卻是借用另一個毫不相關組織「真普選聯盟」的銀行戶口操作,質疑「這做法合法嗎?有關銀行不知道嗎?為什麼不取締?」他認為相關銀行有公開解釋的責任。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香港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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