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案】廖子文認藏汽油彈判囚27月 申保釋候刑期上訴被拒
【12港人案】廖子文認藏汽油彈判囚27月 申保釋候刑期上訴被拒

12名港人廖子文於2019年灣仔汽油彈案中,在一單位內被搜出汽油彈原材料及半製成的汽油彈,廖子文早前承認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被判監禁27個月,12名港人案另判囚10個月,部分刑期分期執行,共囚31個月。廖子文不服汽油彈案刑期,今日(15日)提出上訴,高等法院指出已服畢12港人案刑期,故申請保釋等候上訴。法官彭偉昌反駁廖子文運算出錯,尚未服畢刑期,拒絕保釋申請,惟提到會盡快安排上訴審期。


除廖子文(19歲),12港人的鄭子豪(20歲)及鄧棨然(31歲),連同另外兩名男子,鄭進(34歲)及李威龍(28歲)亦涉及本案。除仍在內地服刑的鄧棨然,其餘4人早前承認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的交替控罪,被區院法官游德康判處監禁27至38個月。廖子文及鄭子豪另涉偷渡潛逃,部分刑期與偷渡案分期執行,兩人的總刑期均為31個月。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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