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案】涉藏汽油彈、鄭子豪廖子文等4被告判囚27至38個月
【12港人案】涉藏汽油彈、鄭子豪廖子文等4被告判囚27至38個月

//鄭子豪及廖子文因12港人案判囚10個月,法官決定部分刑期分期執行,2人兩案均共囚31個月!//


12港人案中的鄭子豪及廖子文牽涉2019年灣仔汽油彈案,在一單位內被搜出汽油彈原材料及半製成的汽油彈,鄭、廖二人連同同案的另外2名男子,早前全部承認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法官游德康今早(16日)在區域法院判處4人監禁27至38個月,其中鄭子豪及廖子文因12港人案昨(15日)判囚10個月,游官今決定部分刑期分期執行,2人兩案均共囚31個月。


本案被告依次為34歲時裝設計師鄭進、20歲港鐵技術員見習生鄭子豪、28歲廚師李威龍和19歲學生廖子文。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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