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早前提出大幅精簡土地開發程序,加快建屋。民建聯發展政策發言人、立法會議員劉國勳今日(16日)召開記者會,提出6大建議修改法例,壓縮土地規劃流程,目標是由現時8至10年,減少至3至5年,土地發展快5年;同時政府應主導香港土地使用的策略及目標,主動定期改變土地用途,以免到有需要時才臨急抱佛腳去更改。
劉國勳認為,現時的土地開發程序繁複,重複的公眾諮詢及研究,加上政府部門不協調及規劃程序冗長,令生地變熟地往往要花上10年。他提出六大建議,包括應由政府主動統籌土地發展項目、檢討城規會職能及條例、提升土地用途、減少重複程序加快審批、善用私人市場力量及針對北部都會區發展,完善收地賠償機制,劃一以「甲區」賠價率。
他又建議,劃一公私營用地向城規會申請制定法定圖則的流程,私人用地的申請毋須再經「修訂」及「核准」兩輪相似的程序,改為經政府部門初步審視後,則可直接進入制定圖則。他亦指,目前制定圖則的程序亦見繁複,建議把同一個階段的多次諮詢合併,行政長官就處理反對意見的半年時間,亦應縮短。
另外,劉國勳指在制定圖則的同時,可以展開其他法定程序,例如環境影響評估,道路工程刊憲等,一且圖則獲批准就可立即收地,把目前需時8至10年的程序同步進行,預計可以節省3至5年,比目前最多快5年。他相信,若有關建議獲採納,北部都會區可由政府預計的20年,加快至10年完成,15年後已可成熟運作。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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