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青區議會前主席、前支聯會常委梁錦威,先後因六四集結案及拒絕應警方國安處要求交出支聯會資料案被判刑。政府今日刊憲公布,葵青區議會葵涌邨北選區一民選議員議席出缺,即梁錦威喪失葵青區議員資格。
公告指出,該區民選議員梁錦威就一宗刑事案件承認控罪,並就該罪行被判處入獄9個月。根據《區議會條例》(第547章)第26(c)條,他的議員席位由2021年11月12日起懸空。
梁錦威前年不理警方反對出席六四集會,被控煽惑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早前被判囚9個月,他其後因為拒絕應警方國安處要求交出資料,再被判監3個月,其中2個月與六四案刑期分期執行,總刑期為11個月。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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