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機會】25歲IT男天水圍噴漆辱罵警隊 被判140小時社服令
【最後機會】25歲IT男天水圍噴漆辱罵警隊 被判140小時社服令

一名25歲電腦程式員因不滿警方處理元朗721事件的手法,於今年3月22日凌晨在天水圍以噴漆在鐵柱噴上辱罵警隊的字眼,被途經的休班警發現。他上月在屯門法院承認刑事損壞罪,今日被判14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黃鎮浩於8月25日認罪時,裁判官已頒下要他在7日內賠償3000元給政府,惟他至今仍未付款。辯方解釋,被告之前有所誤會,但他已帶了3000元到法庭,可即時支付,裁判官則下令被告需於今日內支付。


裁判官判刑時指出,被告當日預先帶4支噴漆及噴咀到現場,並選擇凌晨犯案,明顯是有預謀,罰款不能反映案件嚴重性,但考慮到被告的報告正面,而被告是一時衝動犯案,加上被告現在已明白不能用非法方式表達不滿,故認為被告有悔意,決定給予被告最後一次機會,判處140小時社服令。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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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 +85298****35
    +85298****35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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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暗
    • 1140204
      1140204
      3年前
      0 回應 檢舉
      对这些垃圾罰社服令不能起阻嚇作用!直接送入监倉最实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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