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評則鳴】「35+初選案」內情大曝光 推「四大戰線」圖顛覆國家政權
【筆評則鳴】「35+初選案」內情大曝光 推「四大戰線」圖顛覆國家政權

涉及攬炒派47人的「35+初選案」,一眾被告被控《港區國安法》下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相關案情昨日全面曝光,其中包括戴耀廷及黃之鋒等29名被告認罪,其餘18名被告則不認罪。認罪29人承認的案情,據報長達150頁,當中詳列各認罪被告的公開言行,包括指戴耀廷透過初選實現「真攬炒十步」,而其他認罪被告則透過工會、街頭、國際、議會等「四大戰線」,以圖實踐顛覆國家政權的計劃。


「初選」只是「攬炒」計劃其中一個環節


關於「35+初選案」,當中來自攬炒派支持者最大的質疑,是《港區國安法》中的〈顛覆國家政權罪〉中列明,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的人,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去顛覆國家政權,才屬犯罪,那些支持攬炒的人批評,舉行「初選」根本不是違法行為,故此今次是「濫捕」、「濫告」,甚至是「砌生豬肉」云云。


對於上述的質疑和批評,今次曝光的案情其實已經提供了完整的答案,印證了律政司的決定絕對是合法、合理、合情。其實,以往大家討論「35+初選案」,大都只會集中在「初選」這一部分,更準確一點,只集中在攬炒支持者「虛擬投票」這一部分。沒錯,若只是單看「虛擬投票」這一部分,的確算不上非法手段,但若大家將整件事放大,將「虛擬投票」視為整件罪案的其中一個環節,那結論就完全不相同。


認罪被告行為合乎「持續犯罪」原則


案情指,戴耀廷於2019年12月在《蘋果日報》發表文章,提及要取得立法會過半議席;2020年3月,舉行記者會宣傳「初選」。同年4月,戴耀廷提出「真攬炒十步」,即是令社會陷入危機,甚至引致血腥鎮壓,目的是要求外國制裁,而奪取過半議席是關鍵之處。「初選」最終在2020年7月11至12日,亦即《港區國安法》實施後舉行。


換而言之,「初選」只是整個「攬炒」計劃的其中一個環節,雖然前期準備工作是發生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前,但由於「初選」是發生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整個「攬炒」計劃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仍然持續,故此即使《港區國安法》不具追溯力,惟一眾認罪被告仍然被視為違法,這種演繹是合乎普通法中「持續犯罪」的原則。這說法,就連大律師公會前副主席葉巧琦亦曾經表示認同。


「非法手段」涉及「四大戰線」


那麼到底,一眾已經認罪的犯人,他們用了什麼「非法手段」去達成「顛覆國家政權」的目的呢?控方歸納整個「攬炒」計劃的四大戰線,包括:「國際戰線」即促請外國政府制裁中央及特區政府官員;「議會戰線」透過肢體抗爭擾亂議會運作,阻撓特區行政機關依法履行職能;「街頭戰線」是藉宣揚抗爭、「和勇不分」等口號,煽動社會暴亂;「工會戰線」則是「濫用」工會散佈假消息,引起對政府的仇恨及擴大影響力。


由於篇幅關係,我集中談談「國際戰線」。案中3名時任公民黨成員譚文豪、郭家麒和楊岳橋,於2019年9月連同其他黨友以公民黨名義,去信美國共和黨及民主黨議會領袖,促請美國政府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控方認為此舉代表「請求美國政府干預本港事務」。及至籌備初選期間,楊岳橋亦表明公民黨會繼續呼籲國際社會向中央或特區政府施壓;譚文豪則公開支持外國制裁警務處長等主要官員。


至於另一認罪被告黃之鋒,則是指他擔任香港眾志秘書長時,有關組織於2020年3月向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發公開信,促請美國制裁參與「警暴」的官員;而黃之鋒亦曾在社交媒體發帖闡述,連結「選舉戰線和國際戰線」的計劃。


認罪被告不只參與「初選」


當然,上文只提及其中小部分認罪被告在整個「攬炒」計劃中的所作所為,但其他認罪被告,情況其實亦大同小異。總而言之,大家只要明白「初選」只是整場「攬炒」計劃的其中一個環節、了解到一眾認罪被告,在整場「攬炒」計劃中,絕對不只參加了「初選」如此簡單,而是有使用其他「非法手段」,那就自然會明白,為何我會指律政司的檢控是合法、合理、合情。


今次的題目,無疑是比較複雜,之所以花如此長時間去為大家講解,無非是希望大家絕對不要被人「帶風向」,要就危害國安的行為作出檢控,其實一點都不容易,尤其是今次「攬炒」計劃,規模之大、範圍之廣,絕對史無前例。在此,容許我代表所有真心愛香港的人,向律政司和警方國安處致謝,你們的努力,市民有目共睹,希望你們繼續努力,確保香港不會再重蹈像2019年反修例暴動一樣的黑暗歲月。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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