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梁振英上任前,同企業UGL簽訂「不競爭、不挖角」離職協議。曾經身為跨國公司高層嘅佢,簽訂過程中委託律師跟進,刻意加入條款確保不涉利益衝突。偏偏身為非建制派喉舌嘅《蘋果》死咬唔放,係都要話梁振英「涉貪」,梁振英舊年終於忍唔住出律師信畀《蘋果》,要求佢哋唔好再斷章取義,要全面報道事件,包括外國監察機構早已講明唔會調查梁振英。偏偏《蘋果》避得就避,一直唔覆,前幾日再「博大霧」出多幾篇涉嫌誹謗梁振英涉貪嘅報道,結果咪再收律師信囉。雖然佢拎埋「新聞自由」去做「擋箭牌」,但係失實證據成紙都係,想拆未必咁易喎,況且正所謂「多行不義必自......」
連事實都搞錯 《蘋果》等如生安白造
《蘋果》報道眾多失實內容中,最離譜嘅係連基本事實都搞錯!喺2017年2月21日一篇題為〈政協副主席不獲豁免起訴〉嘅報道中,《蘋果》錯誤指梁振英出任戴德梁行(DTZ)董事時,與澳洲企業UGL簽訂「秘密協議」。
短短一段字,事實錯誤已經有兩處,包括:一)梁振英喺2011年12月初同UGL簽訂「離職協議」時,其實並唔係DTZ嘅董事;二)DTZ管理層完全清楚UGL和梁振英先生簽訂離職協議,包括當時DTZ主席嘅Tim Melville-Ross都知悉呢件事,所以根本唔係《蘋果》所講嘅「秘密協議」!
囍雨私下問過啲反貪專家,由於梁振英當時冇公職在身,加上係自行請辭,呢種離職協議只要當時佢老闆或收購各方主事人知道,協議上嘅「分手費」就算合法,唔可以當作「代理人貪污交易」去睇。呢一點,正係呢單貪污指控成唔成立嘅關鍵,《蘋果》刻意「漏咗」,等如「砌梁振英生豬肉」,做傳媒做到咁,難怪成日畀人告誹謗啦!
《蘋果》拒絕回應因為心虛?
其實,據梁振英日前發畀《蘋果》嘅最新律師信顯示,《蘋果》一方原來一直冇回應梁振英舊年九月提出嘅質疑。梁振英舊年透過律師指出,《蘋果》喺2014年10月11日報道,話英國反貪機構勢介入調查「UGL事件」,但原來英國嘅反貪機構,一早講咗唔會調查。
為免有人扮唔明,當時梁振英仲特登喺律師信講明,英國嚴重詐騙調查局(Serious Fraud Office of the United Kingdom)負責人早於2014年11月已決定不會就「UGL事件」調查梁振英;就連英國金融行為監管局(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 of the United Kingdom)亦喺2014年10月已宣布,金融行為監管局無權作任何行動。
換而言之,《蘋果》係「講啲唔講啲」,講到梁振英好似仲有嫌疑在身咁,梁振英一方就認為,《蘋果》早就知道呢啲機會嘅決定,但就拒絕全面報道,即係話市民如果只睇《蘋果》,就唔會知英國反貪機構嘅決定囉。
律師信仲講明,如果《蘋果》唔同意上述陳述嘅話,請提供理由添!可惜吖,原來自從舊年九月後,《蘋果》一方就一直冇回覆過梁振英嘅質疑,呢種左閃右避嘅態度,實在十分疑人懷疑,唔通有人自知衰咗,所以選擇逃避?
講到底,一間傳媒,就一件事作報道,最後竟然搞到「斷章取義」、拒絕全面報道,以及最嚴重嘅「連基本事實都搞錯」!《蘋果》劣跡斑斑,以往多次牽涉誹謗官司,被判敗訴嘅次數亦唔算少,點知呢份報紙仲係吸取唔到教訓,收到律師信後亦唔檢討自己報道內容,係都要繼續涉嫌誹謗梁振英,一份報紙去到咁嘅田地,寧願「報格」蕩然無存都繼續要「生安白造」老屈梁振英,背後到底有咩理由,心清眼亮嘅讀者一定明嘅!
拒答律師信 《蘋果》犯誹謗玩龜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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