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曾俊華政綱的幾個疑問?
對曾俊華政綱的幾個疑問?

今屆特首選舉的提名期將於二月十四日展開,各參選人為爭取提名,想必都會盡快發表政綱。昨日,其中一名熱門人選、前財政司司長曾俊華便公布其全長163段的競選政綱,內容涵蓋範圍不小,其中決定就《基本法》23條立法,以及承諾在全國人大常委「8.31框架」下重推政改兩項,最受社會關注,主流媒體對此亦著墨甚多。然而,除上述兩項「政治敏感」建議以外,一些務實的民生政策其實同樣值得留意;其中,筆者細閱政綱中土地和房屋部份後仍有頗多不解之處,希望曾俊華未來可以多加闡釋,讓市民更深入理解其想法。

六成人住公營房屋?

曾俊華政綱的房屋部份提出讓六成港人居於公營房屋,但根據特首梁振英回應傳媒提問時指出,若要達到這目標,基本上要用盡現時計劃中開發的土地以興建公營房屋,就算不賣地建私營房屋,都未必可以達到此目標。

筆者翻查統計處2016年第3季的數字,現時全港大約有727萬「陸上非住院人口」,家庭住戶總數大約有250.6萬戶。若要727萬人中六成人,即約436萬人居住於公營房屋,以平均每戶人數為2.9人作粗略估算,即大約需要150萬個公營房屋單位,扣除現已居於公營房屋的114萬戶,即還要增建36萬個公營房屋單位。

對照長遠房屋策略2016年年尾的目標,未來十年最多亦只能夠提供23.6萬的公營房屋土地,曾俊華倘若要讓香港六成人居住於公營房屋,未來就要增加36萬個公營房屋單位,即未來十年要另覓可興建12萬至13萬個公營房屋單位的土地,現實上是否可行呢?早前政府還說有幾萬個單元未找到地,那麼地從何來呢?

創新方式增加社區用地?

關於土地,曾俊華在政綱中提出多項建議,不過當中所謂「具體政策」,例如「落實東大嶼都會和新界北發展」和「檢討棕地政策,善用棕地和荒置農地,並將棕地上低密度且低效的用途搬到新建的多層設施」等建議,其實亦是承襲現屆所提出的方向,談不上創新,亦拿不出現屆政府預計以外的地呢!

至於政綱中稱以「創新方式增加社區用地」,即在批地條款中列明要求發展商代政府興建額外樓面面積作「政府、機構或社區」用途,此種做法其實也早已應用在舊有土地發展計劃,過往發展商也曾代建社區會堂和公共休憩空間,撇開創新不創新的問題,在這方面,曾俊華有把握換到多少這些空間,增加多少社區用地呢?相信市民大眾也想多了解。

檢討丁屋制度會廢丁嗎?

曾俊華在政綱中又提出要檢討丁屋政策,而檢討的方向,是跟新界鄉議局商討,研究興建丁屋/居屋混合發展成多層大廈或屋苑。

撇開丁屋政策作為原居民房屋福利,有可能在發展成多層大廈後變為牟利的地產項目不談,這個將丁屋/居屋混合發展成多層大廈的建議,具體方向及內容到底是甚麼,政綱中同樣沒有提及。

眾所周知,用作興建丁屋的「鄉村式發展用地」,由於分布零散及基建限制,基本上都不適合大規模發展,其中排污、交通配套、社區設施等等,統統都是問題,曾俊華到底為何如此有信心可在短短五年內處理,實在需有清晰向社會交代。

其實,所謂丁屋/居屋混合發展成多層大廈或屋苑,具體內容到底是甚麼?是用屬於「鄉村式發展用地」的「村界」範圍興建多層大廈或屋苑,同時供原居民和非原居民購買,還是在「村界」以外地區興建,讓擁有丁權的原居民可以申請購買單位?

最後,到底曾俊華對最核心問題,即「丁權」的存廢有何想法?是保留?還是最終都要「截龍」?這些,在曾俊華的政綱上都未有全面交代。

一份務實的政綱,除提供願景以外,最重要是切實可行,天馬行空的建議,只會令市民一時感覺良好,但對香港福祉實無半點益處。既然社會對其政綱內容有疑問,作為負責任的參選人,曾俊華理應詳細解釋,釋除疑慮。

原圖:政府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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