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瀕臨金權政治 港必須防患未然
美瀕臨金權政治 港必須防患未然

近日,一宗不甚受到香港傳媒關注的新聞,對香港即將實現的普選卻帶來甚重要的啟示,此乃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宣布取消個人對多個選舉候選人、政黨,以至是對各利益集團所屬的政治行動委員會的政治獻金上限,並聲言是要保障富人的言論自由云云。
 
美高院突撤政治獻金上限
 
政治獻金四字,在香港常被當作負面詞語,但究其實,政治獻金可謂是民主選舉的必然產物,皆因缺乏財力的政客,必須透過向各界進行募集,才能支付面向群眾的選舉工程,因此,政治獻金正正是確保權力的授予不是由上而下,而是各名候選人憑本事憑實力去爭取。
 
然而,政治獻金必須是沒有對價關係,否則就是截然不同的利益輸送。因此,一個健全的民主社會便必須透過合理的法規去對政治獻金作出規範。最常見的便是對捐款數額及捐贈者身份作出限制。
 
美高院今次毅然決定取消有關限制,所持的理由是認為花費巨額金錢協助競選而不嘗試操控當選者的話,便不會構成貪污問題。美高院此言,健良得罪說一句,根本是「太傻太天真」,它幾乎把政治看成是一潭清水,是完全跟現實脫節的看法。而這亦是繼2010年取消實行逾半世紀的《競選財務法》後,美高院再為金權政治大開方便之門。
 
看看資料,每名美國人以往每兩年最多只可捐出政治獻金12.32萬美元(約95.6萬港元),今次則正正取消了此一個人捐款額的限制。即使保留向單一候選人最多捐2600美元(約2萬港元)等要求,但仍意味著屆時一些有財力的金主,將可以同時捐款予同一政黨的所有候選人,粗略估計,即每次選舉可藉各個名目向同一政黨「獻金」達數百萬美元之多,這將是以往的數十倍!屆時,又是誰再敢說金主不能操控政治?金權政治一旦形成,帶來的負面影響是不難想像的。
 
這就是美國今時今日的民主,雖然美國一直被吹捧成「最民主的國家」,然而,其政治模式亦非如此完美。香港的民主進程,若然「照搬」西方一套又是否真的適用於香港的實際情況?
 
港應先為普選打下好基礎
 
回看這邊廂的香港,特首以至立法會普選均已定下時間表,屆時,龐大的全港選舉工程必然牽涉重大的開支,政治獻金將不再是偽命題,但令人憂慮的是,在現時的法例中,似乎僅僅是對候選人的競選經費設限,而從未限定捐款人對單一候選人的捐款又或捐款人對政黨的捐款金額。猶記得往昔的一段時間,香港已曾爆出有傳媒大亨佔去個別政黨所接獲捐款的壓倒性比重。不過,無論是大眾抑或傳媒,對政治獻金的問題均似乎未有足夠的關注。
 
如今,特首及立法會普選已在跟前,我們也是時候研究進一步完善相關法規,防患於未然。任何像美高院「太傻太天真」的想法,均有可能令普選的基礎打得不好。反對陣營由去年起都只將注意力集中在「應否佔中」、「如何佔中」,社會對切實可行的政策方案,卻似無甚興趣。如此發展下去,縱政改方案順利通過,香港人亦未必可以好好享受民主帶來的好處,願所有跟健良一樣有個普選夢的市民,盡快回歸現實,聚焦普選制度的種種細節,摒棄一切違法的建議,如此,香港人才可真正走出自己的民主路。

原圖:網絡圖片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