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調解機制 破解「官商勾結」魔咒
仲裁調解機制 破解「官商勾結」魔咒
經歷早前諮詢的風雨,政府最新公布的發展新界東北最終方案,作出多項重大修訂,最矚目是「加強版傳統新市鎮發展模式」,由政府收地改為有條件的公私合營,在政府主導下善用公私擁有的閒置土地,提高土地開發靈活度,增加土地和房屋單位供應。可惜卻換來官商私結的質疑。要破解官商勾結的心魔,就須凡事程序化、陽光化,最好還能引進第三方佐證。   在最終方案內,政府採取息事寧人的手法,先行擱置爭議最大的坪輋及打鼓嶺發展計畫,集中發展古洞北及粉嶺北;大幅提高發展密度,增加住宅單位供應,並將公營房屋的比例提高至六比四。同時,實施「港人港地」措施,推出特設特惠補償方案和提供原區公屋安置,再推出特殊農地復耕計畫。諮詢期內種種訴求,最終方案全都照顧。不過,反對者並未罷休,反而提出新爭議。   荒廢農地 不如善用資源   最新抗爭主要環繞兩個議題,第一是新的公私合營安排,究竟是官商勾結還是官商合作?第二是覓地建屋時,究竟是村屋農地還是高爾夫球場讓路?   官商勾結泛指政府或個別官員徇私瀆職,在制訂或推行政策時,破壞社會公義、犧牲公眾利益,以便向個別企業財團輸送利益,這是嚴峻指控,涉及官箴誠信,也關乎相關人士操守人格,或會被刑事調查,必須具備真憑實據。絕對不能因一個嫌疑、一個猜想,便高聲責罵,這是非常不負責任,是文明、法治的社會不能接受和容忍。   新的公私合營安排,實際上是「原址換地」,即發展商擁有的土地,若被城規會劃作私人住宅用途,發展商在向港府補足地價後,達成「換地協議」,修改地契,「活化」閒置多時的土地,在短時間內興建住宅單位。這不是從天而降的禮物,有關土地既要獲城規會青睞,亦要符合整體發展規劃,以及土地面積、建屋時間、收地價格等規限。   有指在區內擁有龐大土地儲備的地產商,都與政府關係密切,全面發展新界東北可為有關地產商帶來數以百億元計的利潤,被質疑向指定財團輸送利益,但與其讓政府繼續覓地困難,地產商大片農地繼續被荒廢閒置,倒不如官商合作,善用土地資源。至於地產商獲利豐厚,這是他們眼光精準、經營多年的投資回報。可以被「眼紅」,不應被攻訐。   至於高爾夫球場的用地建議也是莫名其妙。第一,香港的土地運用,需通過嚴謹法規程序,不容任意規劃;況且,收回粉嶺高爾夫球場土地、更改土地用途,非政府一紙命令,就可單方面決定。第二,高爾夫球場何罪,就是因為是有錢人玩意,便可借「仇富」效應爭取社會支持?第三,若粉嶺高爾夫球場要為建屋讓路,全港其他高爾夫球場是否也要讓路?其他會所、球場和公園是否亦如是?   土地運用 不容任意規劃   很明顯,目前這些新爭議,其實源自官商勾結的心魔。要破解這心結,就要將整個規劃和協商過程,法規化和透明化,減縮所有猜想的可能。有關收地和補地價金額,都是由政府單方面決定,或由政府與業權人協商,當中存在一定的行政和酌情權,或涉及政商或政治角力,易惹猜想。若日後能在擬定收地和補地價時,引入獨立的仲裁調解機制,將可減免地產商和業權人獲取過分厚利,或官商勾結,讓陰謀論消音,並將收地發展工作導回正軌。   原文轉載自《星島日報》 2013年7月27日   圖:sightseed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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