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年齡分別19、22和24歲的香港青年人,疑受毒販薄酬利誘,從巴西偷運可卡因到泰國曼谷,準備轉運回香港,結果被泰國海關人員揭發,隨時面臨終身監禁刑罰。事實上,過去幾年不時有港人於香港境外運毒被捕的消息,而且大都下場慘淡,事件再一次提醒大家,不管是年輕人或是成年人,千萬不要貪圖一時利益而以身試法。
由於今次泰國運毒事件中,三名疑犯偷運的為泰國法例中屬「第二類毒品」的可卡因,故按當地法例,一旦被判罪成,最低刑罰為判囚20年,最高更可判終身監禁。以往亦有不少涉及香港人運毒的案例,被判罪成者最終會在外國被判死刑。
其中,香港女子林臻穎於2010年到馬來西亞探親,聲稱在檳城欲離境時替一名老婦拿袋,袋內原來裝有1.8公斤海洛英,結果同年8月被判死刑。
2014年5月,兩名港人被指販運5.2 公斤、總值120萬元冰毒往印尼,在印尼機場被捕,面臨最高被判死刑的懲罰。
2014年7月,一名香港女子被指以俗稱「冰」的毒品塞進關公雕像內,被嘗試偷運入新西蘭,結果被當地海關人員拘捕,被奧克蘭地區法院判入獄10年。
2015年2月,澳洲警方在一個運載兒童玩具的貨櫃內,搜出100公斤冰毒,拘捕兩名來自香港和馬來西亞男子,涉事毒品據報市值高達3.8億,兩人當時面對多項毒品控罪,最高可囚終身。
2015年8月,一名年僅20歲香港大專生,疑收取毒販每次1萬元報酬,以迂迴方式運毒,自菲律賓飛抵澳門後,準備將毒品運回香港,結果在澳門外港碼頭被司警拘捕,即場起出市值3百萬元可卡因。
2016年6月,本港一名19歲少女為賺取300港元,竟欲從深圳偷運近6,000克毒品返港,結果在深圳海關被捕,最終被判無期徒刑。
另外,去年有四名香港人,即梁樹福、盧榮輝、陳國棟及郭錦華,被控於菲律賓海域的漁船上製毒及藏毒,據報案件仍在審理,罪成將面臨死刑。
香港人,人人都有責任向毒品說不!吸毒、藏毒、運毒、販毒,總之和毒品扯關係,都肯定不會有好結果。總括而言,毒品,不可一、不可再!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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