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急性肝衰竭的43歲女病人鄧桂思獲鄭凱甄捐肝續命,雖然手術後鄧桂思因肝血管阻塞再度命懸一線,幸好日前再獲有心人願意捐出逝世親人的遺贈肝,昨日進行第二次換肝手術,手術順利完成。鄭凱甄捐肝救人的新聞引起社會極大關注,市民普遍支持捐贈器官救助他人的大愛精神,然而,香港在過去多年的器官捐贈率一直偏低,有輿論認為香港或要推行「自動」捐贈器官機制,讓生前不反對捐出器官的市民在離世後捐贈其器官。
香港器官捐贈率偏低
根據立法會於2016年發布的研究簡報,本港的器官捐贈率偏低,在2015年每100萬人只有5.8人捐出器官,為世界上器官捐贈率最低的地方之一,對比起捐贈率較高的西班牙及克羅地亞,本港的器官捐贈率只為兩者的七分之一,西班牙的器官捐贈率為每100萬人有39.7人捐出器官,克羅地亞則為每100萬人有39人捐出器官。
由於本港的器官捐贈率偏低,以及患上末期器官衰竭的病人人數有增無減,以至等候器官移植的人數不斷上升,以移植需求最大的腎臟為例,等候移植腎臟的病人人數在2015年就有1,941人,而捐贈人數(由遺體及活體捐贈)只有81人,兩者比例為24比1,病人輪候換腎的平均等候時間長達51個月。事實上,在輪候名單以外的末期賢衰竭患者還有超過5,000人,可見本港器官捐贈情況不容樂觀。
外地經驗或值得借鏡
對比起香港,外國其他地方例如西班牙每100萬人就有39.7人捐出器官,西班牙早於1979年通過《器官捐獻法》,規定所有國民均會被視為「器官捐贈者」,除非國民生前表達過反對意願,否則會被假設離世後願意捐出器官;儘管離世者家屬有捐贈器官與否的最後決定權,但據當局統計,有80%家屬願意捐出離世親人器官。有關政策實施後,當地器官捐贈率大幅提高。
另一例子美國,雖然美國沒有像西班牙那樣實施「自動」捐贈器官的機制,但器官捐贈率亦相當之高,每100萬人就有27人捐出器官。整體而言,美國透過加強組織管理、推動公民教育和提供捐贈誘因等方法,成功增加器官捐贈率,例如在美國加州,駕駛者在申請或延續駕駛執照時,便須在申請表格上填寫器官捐贈意向,而賓夕法尼亞州除了鼓勵活體及遺體捐贈,更提供現金獎賞。而鄰近本港的台灣,數年前亦推行了「人體器官移植分配及管理辦法」,倘若市民曾捐贈器官,其家人如將來需要等候器官移植,將會被編排到較前的輸候次序。
活體器官、遺贈器官各有好處
今次鄧桂思先換活體肝再換遺贈肝,負責領導手術的盧寵茂醫生表示,由於本港遺贈肝數量不夠,所以仍然很需要在世人士願意捐出部分活肝;事實上,現時本港使用活體肝、遺贈肝的比例約各佔一半,比外國使用遺贈肝的比例低,盧寵茂希望透過今次鄭凱甄捐肝的個案,引發大眾討論器官捐贈,如果更多人願意在離世後捐出遺贈肝,就可以減少使用活體肝的比例。
至於活體肝還是遺贈肝比較適合病人移植,盧寵茂表示兩者各有好壞,活體肝通常從健康人士體內抽取,質量較好,但缺點為面積較少和血管較短;而遺贈肝則可取出較大面積,但缺點是遺贈肝功能未必完美,但兩者的移植成功率也高達約95%,今次鄧桂思要再度換肝只是少數不成功的例子。
原圖:Takungp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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