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賊王」葉繼歡病逝,終年55歲。葉繼歡出生於廣東海豐、17歲偷渡來港,因涉及本港多宗嚴重金行劫案,多次持槍,甚至是機關槍掃射迅速趕到的警員,故一度被警方列為香港「頭號通緝犯」。葉繼歡於1984年持械行劫尖沙咀金行及中環表行,賣出賊贓時被喬裝買家的警察拘捕,最後被判囚16年。1989年8月,服刑期間的葉繼歡訛稱腰痛送往瑪麗醫院後成功逃走,之後銷聲匿跡近兩年。到1991年6月,葉繼歡又再出動,在觀塘物業街連環打劫金行,並手持AK47與在場警員槍戰。葉繼歡亦涉及其後多宗持械行劫案,包括於1993年與同黨持AK47打劫旺角金行,更被市民拍下與警方駁火的場面。由於案情極之嚴重,警方一度懸紅100萬元通緝葉繼歡。
天網恢恢 葉繼歡計劃再犯案前被捕
在1996年5月,「失蹤」多年的葉繼歡與兩名同黨攜帶大批槍械潛洮回香港,據報是要與另一罪犯張子強合謀綁架香港富商李嘉誠長子李澤鉅。正當葉繼歡於西環登岸時,剛剛遇上巡邏至該處的警員,葉等人在警員查問下逃走,警員向葉繼歡開槍,雙方一度發生槍戰,最後葉繼歡下半身中槍被捕,導致他半身不遂,下半生也要坐輪椅度過。1997年,連同葉繼歡之前逃獄而未服完的刑期,葉繼歡被判囚41年3個月,經上訴後改判為36年3個月。事實上,自葉繼歡等「大賊」相繼出現後,警方隨即大力加強裝備,本港持械行劫數字亦大幅減少。
有退休警務人員表示,自一連串嚴重持械行劫案及有警員受傷後,警方就着手改革警隊裝備,例如大量購置更可靠的避彈衣,更多警員可配備避彈衣執勤外,又開始轉用較新型手槍,攜帶子彈亦由過往6發增至12發,另外槍袋設計亦有所改良,讓警員在需要時可更快拔搶。
自「大賊」相繼落網後 本港持械行劫數字大減
事實上,自葉繼歡等「大賊」相繼被捕後,本港的使用槍械行劫數字(包括真槍及電槍)亦減少,在「高峯期」1990年本港就有66宗使用槍械行劫案,而1997年之後,本港的使用槍械行劫數字長期少於每年10宗,最多的2004年有10宗。以平均數計算,由1980年至1997年間,每年平均有近25宗使用槍械行劫個案;到了1998至2016年間,平均每年只有約5宗使用槍械行劫個案。
除了「賊王」葉繼歡,本港兩名「著名」罪犯張子強及季炳雄,亦相繼於1998年及2003年落網被捕,前者於內地被捕及被判死刑,後者則被判監24年,現正在赤柱監獄服刑。
原圖:無綫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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