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倡寫短文
提倡寫短文

本文作者為吳康民

除了長篇小說,報章上的文字,特別是評論文章,最好是短些,再短些。魯迅先生說過,寧可將可作小說的材料縮寫成Sketch(短篇),決不將Sketch材料拉成小說。

現代社會節奏快,吃就是快餐,穿就是T恤,襯衫不打領帶。打機多過看報,誰有耐性去看長篇大論。

內地的黨政報紙多長篇大論。一是有黨和國家領導人的長篇報告或發言,非全文刊登不可,但也有不少配合時事的評論文章。

毛澤東早年批評這種長篇大論的文字叫「黨八股」。說這些東西是「空話連篇,言之無物」,「語言無味,像個癟三」,「甲乙丙丁,開中藥舖」。現在我們在某些報刊上看到的這些長篇大論還是不少,未知讀者的反應如何。

香港報紙受這些條條框框的影響較少,但有的人還是喜歡長篇大論。既引經據典,賣弄博學,又把論點反覆說明,害怕讀者讀不懂似的。有些所謂名家從來不寫短文章,好像一短,就不是他們這些「博學多才」的評論家寫的。他們總沒有想想,魯迅的短篇雜文,篇幅雖短,卻寓意深刻,流傳永久,至今不衰。

各報是否可以作個讀者調查,有多少讀者喜歡看這些長篇大論的文章?也可以請個別文學專家,把這些評論文字列入「文章病院」,替他們修改一下,看可以刪去多少,以節省篇幅,也讓讀者可以讀得下去。

寫評論文章當然不是文藝創作,它是說理的文字,但同樣需要文采。吃東西要講究色香味,寫評論也同樣需要「色香味」俱全,方能吸引讀者。毛澤東說過,文章如果語言無味,面目可憎,便像上世紀三十年代的上海灘頭的「癟三」。癟三就是小流氓,跟隨你的背後討錢,不給便破口大罵,甚至動手動腳。

魯迅還勸作者在寫後「至少看兩遍,竭力將可有可無的字、句、段刪去,毫不可惜。」我正是遵照魯迅的遺訓做的。寫這些隨筆性的散文,發出之前,至少看兩遍。

原文轉載自《文匯報》 2015年1月21日

原圖:互聯網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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