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佔中論政治協商
從佔中論政治協商

姚國威
香港菁英會社會民生研究會副秘書長、元朗區區議員

「佔中」發生已經超過45天了,事件原本有落幕的契機,但隨着「對話」得不到結果,學聯寧可找不同人士,而非對口單位中聯辦去協調上京事宜,事件只能繼續陷於膠着。「對話」告吹並不代表事件沒有發展,其間警察在旺角佔領區曾經打通道路,減少事件對巿民的影響,政府和佔領策劃者也已經進行「對話」,而且邀得嶺南大學校長做主持,務求「政治事件、政治解決」。沒有妥協的對話,結果是什麼呢?

這次「政治事件」無疑已經衝擊了香港的法治制度,佔領者又漠視法院的禁制令,到底這件事件可以怎樣「政治解決」呢?很多人說,「對話」是目前的唯一出路,然而筆者認為「對話要有成果才有出路」,有否成果要視乎對話雙方的態度及底線。

佔領策劃者不斷兜圈

先說「態度」問題,佔領策劃者多番表明政府在對話前必須釋出「善意」,否則對話無法進行。我們就以第一次告吹的對話為例,政府與佔領策劃者進行了多次的對話籌備會議,初定了議題為政制發展的憲制基礎及法律規定,佔領策劃者便隨即表示議題是「欺騙市民」、「沒有誠意」,是沒有必要討論的,更發起新一輪的不合作運動,政府最終擱置對話。而大律師公會卻發表聲明表示,把憲制原則說成是「玩弄人花招」,形同對法治精神公開詆毀。

其實,「善意」一詞十分模糊,沒有標準,有時候好心做壞事,又是否「善意」的表現呢?政府一方已派出副局長級別官員,是進行籌備會議,很明顯是善意的表現。佔領策劃者不希望特首參與對話,政府就派「政制三人組」進行對話,很明顯是誠意加上善意。反觀當時佔領策劃者就不停就「對話」的時間、地點、議題多番扭擰,這是否「善意」的表現呢?

好了,到了對話結束已經一段時間,佔領策劃者不斷兜圈子,又說要上京見國家主席,又說要找前特首董建華、前立法會主席范徐麗泰去協調,但總是不願意找對口單位中聯辦,他們的「善意」在哪裡呢?

再說「底線」問題,佔領事件持續多天,策劃者可能覺得已具備足夠的籌碼,香港政府甚至中央政府要「跪低」,因此對話從沒有前設,到重提「公民提名」,到最後告吹,叫價不斷提高。然而,從社會希望雙方對話解決事件的一刻起,談判相方必須理解對方的底線。

懂妥協減少傷害社會

政府一方的底線就是必須依法施政,中央的底線是要符合國家憲法及基本法。提名委員會是基本法所規定的,人大決定是國家憲政性的,兩者都存有法理依據,政府必須依從。而「公民提名」、「特首下台」、「人大撤回決定」等都是佔領者的訴求,「佔中三子、學聯、學民」代表不了佔領者捨棄任何一項訴求,倒是「佔中」的底線難以掌握。政治就是妥協的藝術,「對話」就是「政治協商」。現時形勢,佔領者要懂得妥協才會有成果,政府要懂得妥協,才可以減少事件對社會的傷害。

在內地,人大及政協是重要的政治制度,建國之初,由於未能召開人大會議,很多事情都是由政協解決,可見政治協商的重要性。香港的政治制度,則是三權分立,互相制衡的模式。因此,事情很多時都未經妥善協商,便投票通過了,形成不同利益互相對立的局面。筆者希望「對話」能為香港打開「政治協商」的大門,為事件落幕。我們亦要思考,除了普選之外,「政治協商」是否香港的出路呢?

原文轉載自《大公報》 2014年11月13日

原圖:wenweipo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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